日期:2013-08-15来源: 百色市委政法委点击: 次
本网右江区讯 近日,右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地将一笔13万元的服装买卖纠纷案件化解在诉讼前,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负担。
湖南某服饰有限公司与我市右江区某开发服务中心于2012年9月11日签订《服装产品购销合同》,约定服饰公司在2012年11月10日前向服务中心提供夏装短袖等服装,收货后,开发服务中心向服饰公司支付货款134336元,如不按时支付,则须缴纳违约金5000元。开发服务中心收货后,没有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货款。服饰公司多次通过电话、亲自上门等方式追讨货款未果。为此,服饰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服务中心支付货款及违约金共计139336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根据案情决定对案件进行诉前调解。调解中,承办法官向被告某开发服务中心说明该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被告如不积极还款,则需承担败诉的后果,除了要支付货款和违约金外,还需承担诉讼费、执行费等多项费用。通过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耐心调解,双方终于统一意见、握手言和,签订了和解协议:服务中心于2013年8月15日前一次性向服饰公司付清货款及违约金139336元。(陈玲华)
[责任编辑:王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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