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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效司法保障

日期:2013-11-29来源: 人民法院报点击:

第二十二届全国海事审判研讨会11月28日上午在天津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荣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广大海事法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海洋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大局,充分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为维护海洋主权,自觉服务国家海洋开发战略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效司法保障。

记者获悉,全国十个海事法院2012年新收一审海事案件(不含执行案件)共15319件(标的总额250亿元),审结14998件,案件涉及亚洲、欧洲、非洲和南北美洲70多个国家和地区,具有广泛的国际影响。

贺荣指出,海事审判工作直接服务于外贸航运、海洋开发,事关国家司法主权、海洋权益、重大经济利益,意义重大。全国海事法院必须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主动将海事审判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努力营造良好海事法治环境。要坚决维护海洋主权,自觉服务国家海洋开发战略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大力推进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努力打造具有广泛国际影响力的海事司法品牌。

贺荣强调,全国海事法院要深入推进海事审判精品战略,加大海事审判公开的力度,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海事案件审判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要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和诉讼程序,加强和规范裁判尺度的统一工作,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进一步提升海事案件的质量、效率和效果。要发挥优势,建立全面、及时公开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构建便民利民的司法公开平台,继续走在全国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的前列。

会议期间,贺荣与天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散襄军进行座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高憬宏出席会议并致辞。(记者 张先明)

 

[责任编辑:徐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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