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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日期:2014-06-12来源: 法制日报点击:

6月3日至7日,司法部副部长、党组成员郝赤勇在四川、陕西调研。郝赤勇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社区矫正工作者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特别是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健全社区矫正制度,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出积极贡献。

调研期间,郝赤勇详细了解了四川、陕西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全面听取省、市、县、乡相关部门及基层组织、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对进一步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建议,实地考察了四川成都青羊区同怡社区“新起点”社区矫正学校、东坡法治文化社区教育基地、金沙司法所,陕西户县社区矫正中心和庞光镇、辛家庙街道司法所。郝赤勇对四川、陕西社区矫正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郝赤勇指出,今年4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司法部工作汇报时作出重要指示,对加快推进社区矫正立法、理顺工作体制机制、加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健全社区矫正制度指明了方向。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广大社区矫正工作者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认真研究社区矫正全面推开后的新情况新问题,持续跟踪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郝赤勇指出,在刚刚结束的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上,孟建柱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社区矫正试点试行的成效,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社区矫正的目标任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抓好这次重要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紧紧围绕中央关于健全社区矫正制度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研究制定进一步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意见,明确思路,细化要求,提出措施,分解责任,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发展。

郝赤勇指出,我国建立社区矫正制度没有现成的经验,也没有照搬照抄国外的模式,而是从试点试行开始,通过实践创新,不断摸索发展起来的。要认真总结十多年来试点试行的成功经验,加快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区矫正制度。要立足国情,建立集监管、教育、帮扶为一体的新型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要准确把握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性质,形成监禁刑罚执行与非监禁刑罚执行相互衔接、相互贯通、相互支撑、有机统一的新型刑罚执行体系。要充分体现社区矫正的社会化特征,使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离其生活、学习、工作环境,顺利融入社会。

郝赤勇强调,社区矫正是一项严肃的刑罚执行活动,应当由统一、专门的国家刑罚执行机关负责,同时也要加强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继承和发扬政法工作专群结合的传统和优势,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特别是通过矫正小组这一有效方式,使村居基层组织、单位学校、社区邻里、社区服刑人员家庭成员亲友等共同参与进来,融法律约束、道德引导、亲情感化为一体,切实增强监督教育效果。要加强社区矫正专职队伍建设,明确社区矫正执法人员身份,加强社区矫正场所设施建设,为全面推进社区矫正提供有力保障。(记者 周斌)

 

[责任编辑:徐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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