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2-06来源: 百色市委政法委点击: 次
本网乐业讯 王某在住宿登记时因冒用他人身份证而被乐业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后不服该行政处罚决定将乐业县公安局起诉至乐业县人民法院,在近日开庭审理时,乐业县公安局局长李勇才出庭应诉,成为自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乐业法院行政庭成立以来首例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李勇才作为乐业县公安局的负责人参加庭审、出庭应诉,既有利于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又能让参加庭审的群众增强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对增强行政机关的诉讼意识和应诉能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妥善解决行政争议,提高执法水平等具有重要意义。(张林竹)
[责任编辑:何小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