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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坡县:法官用QQ进行判后答疑使当事人服判息诉

日期:2014-10-28来源: 百色市委政法委点击:

本网那坡讯 10月27日,星期天,那坡县农法官的私人QQ接收到一条添加为好友的信息,备注写明“农轩”。虽然每年接触的案件很多,但农法官一看到当事人的名字还是立即想起“农轩”是2014年4月刚宣判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当事人。想到可能农轩有事情要咨询,农法官便把他添加为好友。

“农姐,我现在在广东打工,我看到判决书了,我真不明白为什么对方也有过错却是我全部的责任?为什么我那么倒霉。我想申诉。”把农轩添加为好友后就收到了他的第一条信息。此时农法官的脑中想起此起案件的始末。

2013年12月19日冯海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搭载何珍从百南往百合方向行驶,与迎面而来的农轩驾驶的两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农轩、冯海及乘员何珍均受伤的交通事故。经那坡县交警大队做出事故认定:农轩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冯海及何珍在此事故中没有过错,不负责任。那坡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实后,依法判决农轩赔偿冯海、何珍二人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63719.44元。

在收到农轩的询问后,农法官说:“小农,在事故发生后,你收到交警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了吗?”“收到了。”“对交警的事故认定为什么不申请复议?”......由此展开了长达两个小时的QQ聊天。在聊天过程中,农法官对其释理说法,说明法院审理案件都是遵循法律程序,并鼓励他勇于承担自已的责任及履行自己的义务。渐渐地农轩的愤怒情绪慢慢平静了,最终,农轩表示对判决结果没有异议,不会再申诉,并表示会在广东好好的打工赚钱,早日将赔偿款赔给受伤的冯海和何珍。(农群惠)

 

[责任编辑:张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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