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1-11来源: 百色市委政法委点击: 次
(本网隆林训)
据了解,2001年10月,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隆或乡龙爽村群众陈贵荣在那坡县务工期间,因与一名 60多岁老太婆发生偶遇时,因语言不通发生矛盾冲突,随后引发推拉打斗,该妇女即以强奸未遂报警,陈贵荣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强奸未遂执行劳动教养两年。
2014年10月,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魏星了解信访案件情况后,积极与那坡县副县长、公安局长韦红铭沟通联络,共同寻求解决措施。
经工作组大量的思想化解工作,信访人陈贵荣深受感动,其谅解当时执法环境下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主动写下了停访息承诺书,承诺不再上访。至此,一起长达13年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圆满化解。(莫玉翠)
[责任编辑:崔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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