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百色市政法委员会 主办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法动态 > 县区政法动态
政法专题
县区政法动态

西林县: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规范化建设有序推进

日期:2014-12-29来源: 百色市委政法委点击:

本网西林讯 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是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力量,发挥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防线”作用。西林县于2014年启动全县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并在八达镇土黄村、八达村和普合乡普合村抓试点。通过树立样板,以点带面,预计到2016年,该县97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将实现全覆盖。据悉,当前该县司法行政部门正全面有序推动三个试点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队伍建设。以今年“村两委”换届选举为契机,选聘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懂法律、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不断优化调解队伍结构。实行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由县司法行政部门培训,经考核合格,颁发全区统一印制的人民调解员证书。对新任村调委会成员和调解员开展岗前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加强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基层矛盾纠纷特点、调解方法技能,掌握调解文书制作等等,使调解员掌握和具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知识和能力。

二是进一步规范硬件设施。落实人民调解委员会“五有”(有标识牌、印章、纠纷调解和回访记录、纠纷调解统计台账、相对固定的调解场所)、“四落实”(组织、制度、工作和报酬落实)、“六统一”(标牌、印章、标识、程序、制度、文书统一)的规范化建设标准。每个村人民调解调员会配备有必要的桌椅、电脑、打印机、流动调解包等办公设备。

三是进一步规范调委会工作制度。加强建章立制工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重大纠纷集体讨论、岗位责任、学习例会、跟踪回访、统计报送等工作制度,规范文书档案管理。当地乡(镇)司法所认真指导村调委会依法规范开展人民调解活动,不断提高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和调解协议的履行率,确保人民调解工作质量。(王文和)

 

[责任编辑:何小亮]

相关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