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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冒充官员诈骗92万获刑十三年六个月

日期:2013-07-16来源: 百色市委政法委点击:

本网百色讯 苏少阳先后冒充国防部官员、大学教授、国防部秘书等实施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近日,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苏少阳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冒充国防部官员帮助安排工作

苏少阳曾在北京某部队参军,2006年退伍后,其对外一直宣称自己是国防部军官。一天,苏少阳同刚认识不久的黄某一起吃饭,表示可以介绍黄某的女儿到北京市“汉旗公司”培训,培训结束后可帮其安排到北京飞机场工作,但需要一些活动经费。黄信以为真,先后三次给苏少阳汇去11万元,之后苏少阳又以“借款送领导”、“因病借款”等理由向黄要钱,黄先后九次共汇给苏少阳209000元人民币。

冒充大学教师帮助安排入学

被害人郑某的女儿在田阳高中就读,该校老师黄某某说其认识一个在北京大学当老师叫“苏少阳”的熟人,苏通过陆向郑某承诺,如果其女儿的分数接近本科线,苏可以通过运作让她进入中国公安大学。2011年3月份,郑某主动联系黄某某,让陆联系苏少阳,希望让女儿进入中国公安大学就读。于是苏让郑准备50万元作为运作费,要求先付80%,并提供了银行账号。7月3日,郑某将40万元汇到了苏少阳的建设银行户头上。但直到2011年的一本线招生已经结束,郑的女儿也没有被中国公安大学录取。后郑某联系黄某某,希望苏少阳把钱退给他,但苏少阳说钱已送给公安大学的校长。

冒充国防部秘书承诺帮助承揽项目

2011年3月的一天,苏少阳在田东县陈某家吃饭时,苏向陈某表示可以帮助其竞标南宁桃园饭店装修工程。陈某为了承揽该工程,应苏少阳的要求,五次通过银行汇给苏少阳人民币共52万元作“竞标费用”。过后,陈某从他处打听到南宁桃园饭店装修工程已由别人承包后,多次催促苏少阳还款。后获知苏少阳根本不了解装修工程的招投标情况,也没有交待具体的帮助联系事宜,亦不交待其具体的工作单位及职务。

苏少阳犯涉嫌诈骗罪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德保县人民法院审理。该院认为,苏少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92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苏少阳退出部分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判决苏少阳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五万元人民币。

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黄赫思)

 

[责任编辑:徐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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