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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西县:一男子边境公路违规驾车撞人 父亲报警抓肇事儿

日期:2014-08-19来源: 百色市委政法委点击:

本网靖西讯 一男子在中越沿边公路违规驾车,酿成交通事故,其父亲现场电话向110报警,儿子最终因交通肇事罪获刑。

2013年3月14日,梁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沿中越沿边公路由广西靖西县新兴街方向往岳圩镇方向行驶,8时50分,当车辆行驶至沿边公路497KM+800M路段时,与相向行驶由刘某某驾驶的一辆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刘某某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随行的梁某父亲进立即向110报警,并送伤者往医院治疗,梁某则在事故现场等候处理。经鉴定,刘某某系交通事故所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交警认定,梁某驾驶机动车未靠右通行,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是引起该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承担本事故的全部责任,刘某某无过错。

案发后,梁某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530433.61元。

靖西县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违反交通法规,驾驶机动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实施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向被害人家属支付赔偿金,悔罪态度明显,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最终以被告人梁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罗将、王木高)

[责任编辑:徐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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