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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地区人民法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情况调研报告——以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为例

日期:2014-09-03来源: 百色市委政法委点击:

作者: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黄思鉴

 

【内容提要】隆林各族自治县位于广西西北部,地处滇、黔、桂三省(区)交界处,属云贵高原东南边缘。辖16个乡(镇)179个行政村(社区),总面积3551平方公里,境内聚居着苗、彝、仡佬、壮、汉等5个民族,2011年末全县总人口40万,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81.2%。目前,隆林是全国仅有的两个各族自治县之一,也是百色革命老区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县。隆林具有绚丽多姿的民族文化,古朴奇特、浓郁的民族风情,被称为“活的少数民族博物馆”。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查研究少数民族地区人民法院如何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如何更好地司法为民。

【关键词】少数民族地区 人民法院 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隆林各族自治县位于广西西北部,地处滇、黔、桂三省(区)交界处,属云贵高原东南边缘。辖16个乡(镇)179个行政村(社区),总面积3551平方公里,境内聚居着苗、彝、仡佬、壮、汉等5个民族,2011年末全县总人口40万,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81.2%。目前,隆林是全国仅有的两个各族自治县之一,也是百色革命老区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县。隆林具有绚丽多姿的民族文化,古朴奇特、浓郁的民族风情,被称为“活的少数民族博物馆”。

一、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法院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需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促进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法院工作又快又好发展。

基层法院处在审判工作的最前沿,其工作水平、司法形象反映着人民法院的整体水平和形象,是群众了解法院工作、感知司法公正与效率的窗口,要和绝大多数当事人打交道,处在坚守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的前线。人民群众认识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是具体的,是通过身边基层法院法官的行为来衡量和感知的,构建和谐社会就是通过化解群众身边的一个个矛盾纠纷和审理一件件案件推动的。基层法院的工作做不好,就会直接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会产生很多隐患。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其文化、地理、经济发展状况都有其特殊性,且维护边疆地区稳定和民族团结所要面临的问题也更加复杂,因此,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法院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处于突出地位,发挥着特殊作用,需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促进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法院工作又快又好发展。

二、目前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法院司法工作的现状及存在问题,需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促进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法院工作又快又好发展。

(一)少数民族地区外部环境因素造成的困难

一是文化环境。文化环境主要是指作用于法治建设的文化教育、思想意识形态、宗教、道德、社会心理等。法治建设处于一定的文化氛围之中,它的活动必须和周围文化环境相协调,文化环境对它有深刻的影响。我们要在民族地区进行法治建设,需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培植民族地区法律文化环境。

二是民族风俗习惯。我国各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独具特色的风俗习惯,这些风俗习惯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表现在饮食、服饰、居住、节庆、婚姻、丧葬、禁忌等各个方面。它在不同程度上反映着一个民族的历史传统、心理素质、道德意识和价值观念,是构成一个民族的重要特征。这些风俗习惯难免与法制建设有所冲突,少数民族地区的基层法院要想发展就必须需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结合当地实际,找到一条有利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发展道路。

三是经济环境。我们在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时,还必须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需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把发展民族地区社会生产力作为充实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根本任务。在少数民族地区,维护地区社会和谐稳定、为地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更是法院的一项重要职责。由于少数民族地区物质技术水平的高低及其拥有量直接影响城市法治的效率和水平,而经济制度、生产关系对民族地区法治建设起着重要的甚至是决定性的作用。从当前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状况来看,在国家的大力扶持下,经济得到了又好又快的发展,但和国家其他发达地区比还有较大差距。在民族地区经济快速发展的地同时,难免会凸显一些社会问题,如何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是民族地区基层法院的一项艰巨任务。而民族地区经济欠发达的现状也制约了该地区基层法院的硬件建设,需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四是宗教环境。中国是一个有着多种宗教的国家,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等。中国少数民族群众大多有宗教信仰,宗教信仰在有些少数民族中影响较深,其中信仰藏传佛教和伊斯兰教的最为普遍。宗教本身就是一种调整人们行为的规则,它与法律一样属于社会规范,各民族公民养成信仰宗教的习惯,其实也就养成了一种遵守规则的习惯。从此意义上讲,少数民族地区的宗教信仰本身从另一个方面为国家的法治建设提供了规则环境。民族地区法院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中尤其需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重视了解本地区的宗教信仰情况。

五是地理和自然环境。一般来说,自然环境对民族区域法治作用没有社会环境那样直接和深刻,但在一定和特殊条件下也能起到重要作用。由于中国的法治起步晚,民族地区主要位于我国边疆地区,交通和通讯极不方便。在现代社会中,交通和通讯是地理空间中联系社会经济活动的纽带, 是现代社会法治发展化的桥梁纽带。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繁荣,随之而来的便是各地区间各种交通、通讯设施的快速发展。便捷、快速、发达的交通通讯网络系统是民族地区产业发展的硬件基础,也是法治信息传播的便捷通道。但许多少数民族地区仍处在交通欠发达的状态,且许多地方地广人稀,民主地区法院在开展工作时往往面临着办案周期长,法院硬件建设困难等问题,需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二)少数民族地区内部环境因素造成的困难,需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才能促进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法院工作又快又好发展。

一是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法院硬件条件的局限造成的发展瓶颈。

二、是少数民族地区法基层院软件条件特别是人才稀缺、审判人员青黄不接出现断层造成的发展瓶颈。

根据中共隆林各族自治县党委组织部安排部署,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并制定各项配套工作方案,对党的群众教育路线教育活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实施方案要求全院干警瞄准“四风”问题这个靶子,认真查摆作风不正、纪律不严、行为不廉、司法不规范等问题,通过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着力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坚决防止“空对空”。我院围绕着“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深入隆林各族自治县的各乡镇,通过采取个别访谈、座谈交流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等方式开展调研活动,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如何把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

三、组织干警认真开展专题学习、讨论活动

(一)、集中进行群众路线专题学习、专题辅导和专题讨论。结合自治县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全院干警进行学习和讨论。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对《党章》、党的十八大报告进行专题学习,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我院还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等形式,在全院范围和社会各界以各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广听民声、广纳民意,认真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四风”问题,组织干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全院干警牢固树立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意识、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意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的意识,确保党员干部思想上始终保持清醒、政治上始终坚定、作风上始终务实。

(二)、进一步严格工作要求,明确教育活动的主题和重点。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紧密联系实际,研究落实办法,把实践活动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真正落到实处,保证教育效果,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个环节的工作,以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直接服务群众的部门为重点对象,从思想和立场上解决好“为民”的问题,从工作和作风上解决好“务实”问题,从纪律和道德上解决好“清廉”问题。

四、帮助相关部门改进工作作风,查摆问题

(一)、组织相关部门干警学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的严重危害。重点剖析存在的“四风”问题及根源,让干警树立人民利益至上的“政策观”与“法律观”;树立相信和依靠群众的“群众观”和“决策观”,树立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的“权力观”和“政绩观”,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自觉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人民的评判和监督。

(二)、开展座谈会,向相关部门干警就如何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征求意见。通过“原汁原味”地把握干警的真实想法,切实发现和解决我院在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努力增强教育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五、广泛开展调研活动,听取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征求到意见建议97条。我院活动办综合各方面情况,整理出有效问题12方面(其中,“四风”方面形式主义突出问题39条,官僚主义突出问题26条,享乐主义突出问题14条,奢靡之风突出问题8条,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0条,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4条),其他工作建议6条。

(一)开门纳谏。在法院大门旁设立民意箱,在隆林各族自治县法院官方网站设立征求意见箱,对老百姓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梳理。在接待来访当事人时,记录来访人员的个人情况以及所反映的问题,能解决的及时进行解决。当事人对法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都一一记录,只要不违反相关规定又能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便及时进行整改。

(二)进乡镇、村、社区征求改进人民法院在司法作风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在审判场所、信访接待处等地随机发放民意调查表,广泛征求案件当事人、检察官、律师、旁听群众的意见,并通过座谈会、司法巡查、审务督察等多种形式向律师代表、媒体记者、离退休老干部广开言路,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梳理,切实落实好活动前期“照镜子,正衣冠”的总要求,为 “洗洗澡,治治病”打下基础。

六、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发现的问题

(一)、工作作风不实,求真务实的精神不够。一是接到工作任务,有时首先想到的是怎样尽快完成,而不是怎样做到最好,特别是任务多、压力大的时候更是如此,有时存在着应付以求过关的想法,影响了工作效果,没有时刻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二是欠缺创新意识,没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局限于上级布置什么做什么,有时产生的新想法也只是停留于心动而无行动的状态。

(二)、部分干警为民意识不强。我院干警虽然也经常下基层调研,但主动性不强、不够深入,只注重了解自己想要了解的问题,没有真正关心群众想什么、盼什么、急什么、要什么,没有真正和群众打成一片,缺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在工作上对基层情况的了解不够全面系统,联系群众不广泛,与干部职工谈心交流少,直接听取基层群众意见不及时不全面。

(三)、审判力量不足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诉讼需求矛盾较为突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加之案件诉讼费的收费标准大幅下降,当事人的诉讼成本降低,引起诉讼案件增多;另一方面法院民事审判及执行力量不足,审判和执行队伍青黄不接,案件数量逐年增长与审判执行力量不足的矛盾短期内难以缓解,民事审判法官和执行干警感到不堪负重,力不从心,尚不适应当前民商事审判工作的需要。

(四)、执行工作难度大,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环境不够宽松。主要反映在社会和案件当事人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性质和特点缺乏必要的了解和认识。一部分当事人忽视自身民事行为的瑕疵和经济交往中可能存在的交易风险,一味的强调案件只要告到法院,法院就要为其实现主观愿望,一旦其权益没有实现时,就对法院的工作加以制止甚至申诉上访;二是被执行人的法制观念淡薄,对执行工作不理解、不配合,拒绝在法律文书上签字,逃债、赖债现象严重,阻碍执行甚至以暴力手段抗拒执行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涉及被执行人为农村、城市特困群体的案件无力执行,“案结事未了”的现象难以有效解决,司法救助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五)、群众普遍反映宣传不到位。政府出台的许多好政策老百姓都不知道,老百姓急于脱贫致富苦于无门路,想从事技术生产和经济价值高的农作物种植自身却无经济基础。

七、针对百姓心声分析原因,查摆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一)把党的群众路线贯穿于法院工作始终。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与群众联系更广泛、更直接、更密切,人民群众对“四风”问题的感受更直接、更具体、更明显。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的要求也更迫切,期望值更高。

1、司法为民,切实把群众路线落实在立案信访工作中。

一是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诉讼。诉讼服务中心要以“服务群众、方便群众”为宗旨,进一步配备完善诉讼指导材料、书写台、饮水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设施。提供预约立案、网上立案、巡回立案等诉讼服务,推行法院文明用语和导诉制度,让群众真正感受到高质量司法服务。二是积极创新便民利民措施。在保证司法公正的前提下,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更多便利,建立健全司法救助制度和措施,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缓、免诉讼费用。通过上门接收起诉材料、网络、传真、邮寄方式接收起诉材料,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起诉难问题。三是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院长接待日、日常接访等制度,采取院领导包案、法官带案下访、巡回接访、公开听证、开门评查、回访信访当事人、法律释明、司法救助等措施,变等访为约访,变上访为下访;对群众来信,及时审阅、回复、转办,对群众来访,及时耐心接待、解答、答复,努力实现“事要解决、息诉罢访”的工作目的。四是文明接待来访群众。接待来访群众,都要做到热情、周到。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做到一张笑脸,一把椅子,一杯热茶,一句问候,一个客观公正的答复,把群众路线贯彻到具体的执法实践中。

2、公正司法,努力把群众路线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

一是坚持严格司法。贯彻“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的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坚决守住防止冤假错案的最后一道防线。二是坚持高效司法。完善审判绩效管理和案件质效监督评查机制,通过约束与激励并重,不断提高工作绩效。三是坚持案结事了。综合考虑法律、法理、人情、社会等多重因素,努力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平息纷争。四是坚持文明司法。思想上要重视群众,要以诚相待,以理服人;行动上要规范有序,仪表仪容得体大方;语言上要浅显易懂,不耍态度、发脾气、显威风。五是坚持司法公开。加强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让司法的每个环节都置于阳光之下。六是坚持司法便民。组织干警深入基层、农村、企业、学校、机关开展巡回办案,把法庭开到群众家门口,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诉讼。

3、改进作风,真正拉近法官与群众的距离和感情。

一是增强对群众路线的情感认同。树立平民意识,甘当平民法官,把人民满意作为评判标准,以对待自己亲人一样的感情、一样的方式、一样的态度去为人民群众提供司法服务。二是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确保法官自觉遵守司法制度,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确保案件的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养成一心为民的职业操守,忠诚司法事业,保证司法公正。三是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全方位多层次地提升法官办案水平、庭审驾驭能力、法律适用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联村联户”、“一线工作法”活动,增强群众工作能力。四是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五个严禁”、“十个不准”的规定,坚守廉洁底线,改进司法作风在本职工作和业外活动中就是维护好人民法院的形象和公信力。

(二)走群众路线,做好“诉非衔接”工作,减轻群众司法诉累。

按照“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司法推动”的原则,进一步深化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努力实现以下目标:一是积极探索社会管理创新的新方式,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二是整合解决纠纷的各种力量,合理配置纠纷解决资源,为构建我国科学、系统、完整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积累经验;三是完善和创新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实现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组织调解的充分联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渠道;四是进一步完善司法为民工作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简便、快捷、经济的纠纷处理方式,提高纠纷调处工作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实现案结事了。

(三)、在畅通自觉接受监督新渠道上下功夫,实实在在密切与群众的联系。

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一定要听群众的想法,问群众的意见,请群众来评价。一是,积极完善“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模式,让群众有地方说话;建立诉求代理机制,让群众说话有人听。二是,转变工作方法。采用民主的工作方法,抓好民情沟通、民情档案、民情日记为重点的“三民工程”;采取法治的工作方法,依法办事,重程序、重公开、重弱势群体的帮扶,按章行事,依法办事。三是,积极整改和反馈。对群众关注的审判工作热点和批评建议,做到及时通报、及时整改、及时反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及时严肃查处。

(四)、建立双语法律人才培养机制服务少数民族群众。

逐步培养了一批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扎实法律理论基础和丰富司法实践经验的双语法律人才,确保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有通晓壮、苗、彝、仡佬族语言和民族风俗文化的法官,能够实现在有少数民族群众参与的庭审中做到同声传译。

1、广泛开展民族风俗文化培训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自治县人民法院辖区范围内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实际,积极与隆林各族自治县民族局、少数民族聚居地乡镇交流与合作,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培训交流合作机制。邀请自治县民族风俗、语言专家和相关专业人士到法院讲课普及少数民族语言和介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1次,提高了法院干警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化风俗知识的理解。

2、积极开展双语教育培训。科学制定了自治县人民法院双语法律人才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将人才培养计划纳入全院重点工作组织实施。通过举办1期法律业务知识培训班,及时更新自治县人民法院干警业务理论知识。同时到自治县人民法院双语法律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德峨镇、天生桥镇,为法院干警开展双语庭审1次,让干警学习少数民族语言和风俗习惯,学习交流如何更好地实践双语审判执行工作。

3、加大双语法律人才实践锻炼强度。以送法下乡为契机,从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出发,深入少数民族聚居地德峨镇开展双语司法实践活动1次,提高法院干警双语法律实践能力。

(五)、开好“水上巡回法庭”服务天生桥库区群众

2013年7月25日,在上级领导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水上巡回法庭”正式成立。“水上巡回法庭”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以人民利益为根本,以群众人民满意为目标,根据天生桥人民法庭辖区环水临湖的经济发展特点,不断落实和创新便民诉讼措施,探索巡回审判新模式,规范、能动地开展审判工作,逐渐形成了便民利民的“湖区司法”特色。

1、坚持巡回审判工作。采取灵活多样、因案制宜的审案方式,深入库区,在第一时间奔赴诉讼地点,通过上门立案、上门审判、上门执行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把纠纷解决在基层,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

2、深入开展联动司法工作。充分整合多方资源,协力化解社会矛盾,积极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农业站、水产畜牧站等行政部门的加强沟通,相互配合,紧密衔接联动,通过委托调解、联合调解、司法确认等方式整合司法资源,实现联动司法。

3、实行法官下访制度。一是积极开展法官下基层走访活动。二是落实案后回访制度。

4、建立联系人民群众工作机制。一是在库区设立办案联系点。二是建立司法协助员队伍。三是依托联系卡建立灵活的联系方式。

5、加大宣传普法力度。人民法庭在工作办案过程中,把普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每一位法官都做到了走到哪里就把法律宣传到哪里,把巡回办案作为生动的法律课堂展现给库区人民群众,针对性的收集整理人民群众密切关心的法律问题在群众汇集的圩日、节日通过发放资料、播放广播等形式进行法律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社会法制建设。

(六)、领导带头审案,践行群众路线

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我院落实边查边改,转变工作作风,大力推行院领导、庭长带头审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带头示范庭审,一级带动一级,逐步提高全院法官驾驭庭审技能。院领导回归审判岗位,不仅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提高了审判质效,更赢得了群众一致好评,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做到教育实践活动审判工作两促进、两不误,既确保了教育实践活动顺利有效开展,又确保审判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我院领导在加强学习的基础上,亲自组织干警深入基层农家、深入关联单位、深入服务对象走访,了解群众疾苦、听取群众意见、解决群众最关心的切实利益问题。5月7日至9日吕德芳院长到德峨人民法庭,梁 波副院长到克长人民法庭“当庭长”,接待当事人,开庭审理案件,到当事人家里回访,虚心征求意见建议,积极为当地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5月9日上午,吕院长早早地便起来打开法庭的大门,门刚刚打开,一位中年妇女便急冲冲的进来,要求法庭给她解决婚姻纠纷问题。吕院长热情地接待,为她打了一杯白开水,叫她不要着急,有事慢慢说,并叫来了书记员做好记录。该女子称其丈夫整天赌博、并经常有家暴行为,无法与其继续生活下去,强烈诉请法院马上判决他们离婚。在接访现场,该女子还与其丈夫手机通话,言语过激,命令丈夫马上到法庭来离婚,她的丈夫拒绝来法庭。吕院长耐心的做该女子的工作,在了解到她们生育有两个女儿之后,他从婚姻破裂对孩子影响的角度对该女子进行劝阻,建议她冷静下来好好考虑,不能一时冲动毁了自己的家庭。经过3个多小时的耐心工作,该女子终于冷静了下来,表示回去后与其丈夫多多沟通,为了孩子的成长,给对方改过的机会。至此,一个即将破裂的家庭得到了挽救。

5月28日上午,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梁波亲任审判长。也是我院领导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转作风、接地气”的又一个缩影。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院领导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变以往只签发法律文书不亲自办案的工作模式,对一些重大、疑难、复杂、新型案件或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意义的案件,充分发挥领导带头作用参与审判,以此带动全院干警执法办案积极性。

(七)、在增强践行群众路线新活力上下功夫。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必须经常抓、长期抓,特别要建立健全促进法官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制度和机制。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长期性和战略性,要用制度保证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要在法院内部把群众路线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具体化,出了法院要深入到群众中去面对面接触群众,探求开展群众工作的有效方法,开辟落实便民利民措施。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法院工作的最终目标和要求。不管形势怎么变、条件怎么变、环境怎么变,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不能变,群众立场、群众路线、群众感情不能丢。我们一定要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改进司法作风,把党的群众路线贯穿于法院工作始终。

附:成果转化的可行性分析

成果转化的可行性分析

在全党深入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坚持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举措。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对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全党牢固树立唯物史观,自觉践行根本宗旨需要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如何看待人民群众,是世界观问题,是根本立场、根本态度问题。马克思一生两个重大发现之一,就是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前进的决定力量,人民群众中蕴藏着巨大的创造力。唯物史观的发现,使工人阶级政党找到了实现自己历史使命的强大力量,唯物史观也因此成为党的指导思想的重要内容,成为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不断取得胜利的根本动力源泉。

  坚持唯物史观,就是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必须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我们党历来非常重视对广大党员干部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和根本宗旨教育,要求全党必须牢固树立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观点,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相一致的观点,党要依靠群众又要教育和引导群众前进的观点等。这样的教育,对于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唯物史观,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促进党领导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健康发展,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在新的历史时期,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任务,我们仍然需要加强唯物史观教育,强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党员干部只有让唯物史观在头脑中深深扎根,真正从思想上解决好发展依靠谁、为了谁的问题,才能把为人民服务作为自觉行动,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作为职责追求,把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作为根本认识方法和工作方法,才能在工作中不走弯路,少犯错误,成就事业,完善人生,使共产党人的人生价值得到体现和升华。

  二、提高党员干部做好群众工作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需要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党最可靠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必须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近些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群众工作面临着许多前所未有的新课题、新挑战,对党员干部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提出了新要求。实践表明,做好群众工作,首先要对群众有感情。只有把群众当亲人,才能想群众所想,做群众所愿,解群众所难,从内心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其次,要有做好群众工作的愿望。有了这种愿望,情况不明可以了解,方法不当可以改进,能力不强可以提高,条件不够可以创造,有了困难可以克服,只要努力了,即使有的事情一时受条件所限做不到、做不好,也可以得到群众的谅解。

  培育党员干部对群众的感情,增强他们做好群众工作的愿望,有两条基本途径:一是进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使党员干部在思想上真正树立起党离不开群众、群众也离不开党的群众观,激发他们做好群众工作的内在动力。二是深入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工作实践,了解广大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所愿、所难,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在群众工作实践中转变作风,改进工作,进而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通过深入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使党员干部做好群众工作能力得到普遍提高,党的领导就会大大加强,执政地位就会更加巩固。

  三、切实改进干部作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需要需要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与广大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是党的优良传统,是党最大的政治优势,也是党的作风建设的核心。中国共产党成立90多年来,正是依靠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才在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中,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胜利,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打下了坚实基础。随着党所处的历史方位发生变化,现在各方面条件都与过去大不相同,但加强作风建设,始终保持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重要性永远不会改变。

  当前,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切实改进干部作风,最重要的是坚持为民、务实、清廉。为民,就是坚持人民创造历史、人民是真正英雄;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要求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手中的权力必须也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而不能用来谋取个人私利。

  务实,就是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发扬理论联系实际之风;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之风;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发扬艰苦奋斗之风。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事业观,讲实话,做实事,出实招,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要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群众的检验。

  清廉,就是严格规范权力,坚决反对一切消极腐败行为,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处事公道,做人正派,廉洁从政,奉公守法,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忠实履行人民公仆职责,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为民、务实、清廉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为民是目的,务实是为民的手段,清廉是为民的保证,它与党在历史上形成的“三大作风”有着明显的继承关系,是在新形势下对“三大作风”的丰富和发展。党员干部努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党的作风状况就会大大改善,党的执政能力就会进一步提高,党群干群关系就会更加密切,党对人民群众的号召力也会大大增强。

  四、克服四种不良风气,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需要需要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要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围绕这一主线,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大举措。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必须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这集中表现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四种不良风气。这“四风”违背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愿望和要求完全背离,同时严重制约和影响着党的执政能力、执政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必须下大决心予以清除。

  解决好“四风”问题,必须贯彻中央提出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照镜子,就是要把党章、中央要求、廉政准则、群众期盼、先进典型作为镜子,查找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差距,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正衣冠,就是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端正行为,维护良好形象。正衣冠,既要“外正其容”,更要“内正其心”。正衣冠,既要摆正与群众的关系、位置,也要端正自己的价值取向、人生态度和行为方式,使自己站得更正,行得更直,形象更受群众欢迎。洗洗澡,就是对照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洗掉与群众的隔膜,洗去让群众讨厌的官气,洗掉思想和行为上的灰尘。治治病,主要是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治病,既要舍得下手给自己治,也要敢于请别人为自己治。集中解决好“四风”问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一定会有一个大的转变,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一定会得到保持和增强。

  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每开展一次群众路线集中教育活动,都会对改善党的作风、促进党的事业发展发挥巨大的推动作用。延安整风,为夺取全国革命胜利奠定了重要基础。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之后在全党深入开展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扎实开展,也必将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发挥历史性的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徐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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