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9-17来源: 百色市委政法委点击: 次
本网靖西讯 “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开通以来,靖西县人民法院借助系统优势开展执行工作,有效提高了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控效率。 9月16日,该院首次运用查控系统成功查询并依法扣划被执行人黄某完银行存款。
申请人黄某抗与被执行人黄某完于1999年3月结婚,婚后育有一男一女。2012年初,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双方离婚,两个孩子随黄某抗生活,由黄某完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判决生效后,黄某完未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至2013年5月共拖欠抚养费7200元。为此,申请人黄某抗向靖西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案件后,执行法官找到黄某完,对其说法释理,望其自觉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但其拒绝配合执行,说 “反正我一分钱都没有,你们爱怎样就怎样。”案件执行陷入困境。
9月16日,执行法官运用刚投入使用的“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黄某完在农行靖西县支行有存款2万余元,于是依法作出强制执行决定,成功扣划被执行人存款7200元。(蒙 斌)
[责任编辑:王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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