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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业县:父子两人非法转让耕地双双获刑

日期:2013-09-29来源: 百色市委政法委点击:

本网乐业讯 为牟利,父子俩把承包的责任田非法转让给他人建房,获利98万多元。9月26日,乐业县人民法院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予以父子二人判处刑罚。

2010年至2012年,被告人黄河、黄海将其家位于乐业县同乐镇某屯“那瑶”(地名)一块2.8亩的责任田平整后分为十余宗地皮转让给他人建房,非法获利986828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河、黄海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非法获利人民币986828元,其行为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二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庭审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黄海今年已72周岁,经百色市人民医院诊断患有多种疾病,因有传染性疾病,不宜收监,符合缓刑适用条件,依法决定对被告人黄海适用缓刑。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黄河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0元;判处被告人黄海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0元。(以上被告人姓名均为化名)(黄启永)

[责任编辑:王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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