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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现场丈量界线 邀请公众阳光评议

日期:2014-04-21来源: 广西法治日报点击:

□平安广西网/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莫世武 通讯员 王权力

法官正在勘测地形。

“今天邀请大家来参加我们的‘公众开放日’活动,对这起相邻纠纷案的执行进行现场监督。”

4月17日,在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望高法庭会议室,庭长李兆江对与会的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官以及当地党委、政府的代表们说。

“申请执行人冯某仁、冯某书、冯某华与被执行人冯某意、冯某峰恢复原状纠纷一案,经八步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冯某意、冯某峰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双方在二审期间对纠纷达成调解协议。之后,冯某意、冯某峰未按调解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于是,冯某仁、冯某书、冯某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以来,法官多次敦促冯某意、冯某峰主动履行义务,但冯某意、冯某峰一直拒不履行。请各位对这起执行案件发表自己的看法。”

陈新群副庭长简要介绍案情后,邀请与会人员对这起案件进行“阳光评议”。

“在申请执行人申请之前,我也到过现场查看,实际上这是一起很简单的纠纷,之所以闹成今天这个样子,主要是两家人在赌气,既然双方在中院已达成了调解协议,为何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自己的义务,这不是向法律挑战吗?所以这起案件今天无论如何要执行完毕。”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叶万青发表自己的看法。

“法律是神圣的,它容不得任何人玷污,不能因为自己怄气,就可以把法院的判决、调解当儿戏,如果今天这个案件执行不了,老百姓就会笑话我们……”、“为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律尊严,这起案件等会一定要强制执行。”贺州市人大代表罗荣光、市政协委员邓少安等纷纷建议。

“我认为在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一方肯定还会出来阻扰,为使执行顺利进行,到时还希望大家多做被执行人的工作,以消除当事人对法院公正执法的疑虑。”市人大代表李金良道出了自己的担忧。

果不其然。11时10分,当法官、法警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官等到达现场,法官刚拿出皮尺丈量时,年逾八旬的冯某意就和其妻子从屋里走出来质问法官:“按照我们两家签订的人民调解协议,我家的花圃不是拆除了吗?为何你们还在这里动锄动土的?你们就是欺软怕硬!”

“老大妈,你们两家2012年1月16日经望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因调解时冯某仁的儿子冯某书和侄子冯某华不在场,而房子又是冯某书、冯某华的,所以,一审法院已判决这份《人民调解协议书》无效了。”

这边,李兆江、陈新群拿着判决书面对面地和冯某意的妻子仔细释法。老大妈自知理亏,激动的情绪开始平静,对立的态度慢慢缓和。

那边,八步区人民检察院民行科副科长杨华才、检察员叶万青拉着冯某意老人的手耐心说理:“大爷,您也是这把年纪的人了,看您也是明事理的人,一审判决书、二审民事调解书都是白纸黑字的,写得清清楚楚呢,您应该知道吧。您这样出来闹,于法于情都不符啊。再者,您更应该懂得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吧……”直说得冯某意老人点头称是。

听说法官今天来强制执行父亲的官司,冯某意老人的女儿也火急火燎地赶到现场:“你们这是在干什么,你们不能这样做,你们一定要在界线上埋下砖头,还要我们家的排水沟怎么开挖?”

看到此情形,陈新群拿着中院的民事调解书对着她说:“你别激动,你自己看看,这是你弟弟冯某峰在贺州市中级法院与冯某仁、冯某书等3人达成的协议,我读给你听听可以吗?”经陈新群一番说法,冯某意老人的女儿低头说道:“我懂了,我不是妨碍你们法院执行,我主要是担心父母家的污水不知如何排出。”

看到冯某意老人的女儿对立情绪缓和下来,叶万青走过来对她说:“你闹着要在界线上埋砖,这是一点道理都没有的,你看,协议书上明明写着‘填成之后的地面由双方共同使用,不作为权属界线的划分。’”

“我配合你们……”冯某意老人的女儿表示。

12时30分,案件圆满执行完毕。执行人员离开前,冯某意的妻子一个劲地向李兆江、陈新群表示感谢:“这件事让你们操心了,法官们辛苦了!”

 

[责任编辑:徐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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