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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外解决纠纷 减少打官司成本----全区法院“诉非衔接”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试点经验推广现场会推广“田林模式”

日期:2014-06-06来源: 百色市委政法委点击:

平安广西网/广西法治日报田林讯(记者黄玉教)5月29日,全区法院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试点经验推广现场会在田林召开。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蒋浦在会上要求,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推进社会治理,使诉讼与非诉讼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实现无缝衔接(下称“诉非衔接”),为人民群众提供可供选择且行之有效的化解矛盾纠纷的多种渠道,减少群众打官司的成本、缩短解决纠纷的时间、合理高效利用审判资源。

蒋浦对田林县“诉非衔接”所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田林在开展“诉非衔接”试点工作中,通过“农情乡解”、“农事村办”等措施尝试在诉讼外解决纠纷,还建立“便民速裁点”、“交通事故联动调解中心”等机构为民众开展诉前服务,有效地减少了群众打官司的成本、缩短了解决纠纷的时间、合理高效的利用审判资源。“诉非衔接”机制创新了人民群众的诉求渠道,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诉讼调解等各种调解方式有机结合,提高了司法公信力,准确把握了人民群众多元化的需求,有效地解决矛盾纠纷,是新形势下“枫桥经验”的继承和发展。

蒋浦要求,全区各级法院要以学习推广田林试点经验为契机,对“诉非衔接”工作进行大胆探索,整合多方力量,加强衔接协作,完善工作机制,构建完备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可供选择且行之有效的多种渠道,推动矛盾纠纷的多元化和实质性解决。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司法推动”的原则,夯实“诉非衔接”工作平台。建立诉调对接中心,落实办公场所,配备专门人员,制定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建立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专职调解员队伍,落实专门调解室,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进驻开展调解工作提供最大方便。巩固人民法院与调解组织的诉调对接关系,巩固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的诉调对接关系。法院要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调解纠纷较多的行政机关设立巡回法庭,快速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建立面宽、量大、质优的特邀调解员和调解志愿者队伍,确保特邀调解员的专业性、代表性和稳定性。加大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案件调解的力度,充分发挥代表委员社会影响力较大的优势。建立特邀调解组织,支持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建立专职或者兼职的律师调解员队伍,由律师调解员独立主持调解纠纷。

会议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戴红兵主持。

 

[责任编辑: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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