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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保县:醉汉与损友发酒疯,拦车伤人获刑2年

日期:2014-07-29来源: 百色市委政法委点击:

本网德保讯 一男子喝酒醉后,与酒友一起拦车并打人,并企图驾车阻止被害人报警,最终被民警当场抓获,受到了法律制裁。近日,德保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寻衅滋事案,判处被告人韦某福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经查明,2012年6月22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韦某福酒后伙同陈某厚、赵某新(二人另案处理)喝酒回家途中,无端拦截正在经过该路段的面包车,对车内人员黄某某、张某某、韦某某等人随意殴打,强索财物,黄某某、张某某、韦某某等人丢车逃跑。之后,陈某厚、赵某新又驾驶该面包车追赶韦某某等人,妄图阻止其报案,后被赶到的公安民警拦截。经德保县公安局法医鉴定,张某某、韦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韦某福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在交通公路无理取闹,随意拦截过往车辆,无故殴打过路之人,强索财物,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韦某福虽酒后意气用事,并非事先预谋,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其行为造成两被害人轻微伤,应酌情从重处罚。根据被告人韦某福的犯罪事实、情节、性质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黄中州)

[责任编辑:徐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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