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9-25来源: 百色市委政法委点击: 次
(本网凌云讯)日前,凌云县公安局伶站派出所接报案后迅速出警,当场抓获一名涉嫌故意伤害的在校中学生,及时消除了校园影响。
经查,犯罪嫌疑人岑某才(户籍朝里乡,男,16岁,壮族,是该校在校初三学生)因曾遭同校黄某铭威胁,岑某才为了防身,便到伶站市场上购买了一把小刀。2014年9月16日晚,岑某才因为殴打另一名男同学被黄某铭质问,两人逐发生争吵并在学校402宿舍扭打起来,在打斗中,岑某才用事先准备好的小刀胡乱往黄某铭身上连捅数刀。经法医初步鉴定,黄某铭被捅成重伤。岑某才已如实供述其故意伤害他人的犯罪事实。
日前,犯罪嫌疑人岑某才已被刑事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处理之中。(赵锋)
[责任编辑:崔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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