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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新形势下如何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日期:2014-11-28来源: 广西法治日报点击:

浅析新形势下如何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桂林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政治部主任 邹玉章

 

近年来,桂林市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的目标,采取一系列措施大力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桂林市政法工作能否适应新时期新任务的要求,能否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中不辱使命、不断作出新的贡献,队伍建设是关键、是根本,也是保证。因此,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政法队伍成为当务之急。

一、坚持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放在政法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

——加强班子的思想建设。政法各部门高度重视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采取定期组织中心组学习、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班子成员的政治观念和大局意识明显增强。

——加强班子的组织建设。在选拔班子成员时,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选贤任能,选用想干事、会干事、能干成事的人。严把选人用人关,严格按程序办事,杜绝了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加强班子的作风建设。桂林市政法各部门始终把加强班子的作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实。特别是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监督制约机制。

——加强班子的廉政建设。通过廉政教育,制定廉洁自律措施,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建设,筑起防腐壁垒,有效地防止不廉洁现象发生。

二、狠抓教育培训,提高政法队伍能力素质

——坚持政治建警,夯实思想基础。政法各部门把进一步筑牢执法为民理念以及“三个至上”、“四个忠于”作为一项长期任务狠抓落实。近年来,在深入开展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的同时,紧密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新时期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新路子。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党员“政治生日”谈心谈话制度,即每逢党员“政治生日”(入党日),由党组织委派专人与党员本人进行谈心谈话;每逢“七一”党的生日,全院党员集体过“政治生日”,进行谈心谈话,重温入党誓词,让党员干部普遍接受一次党性教育。桂林市公安局建立“政工活动日”制度,将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作为政工活动日,邀请专家、学者辅导授课,拓宽视野;邀请二层机构的政工干部和基层民警座谈,交流思想,解疑释惑,以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坚持业务强警,提高能力素质。为适应新时期政法工作的需要,政法各部门本着贴近实际、贴近实战的原则,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政法干警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人人受训、人人提高”的理念,每年举办各类培训班40余期,培训人员达4000余人次。今年,桂林市中院又组织干警到西南政法大学开展新一轮的轮训,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对桂林市法院系统干警的轮训。近年来,桂林市检察院组织干警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检察官学院、桂林市委党校组织开办的各类培训班40余期,自行办班30余期,共有3700多人次参加培训,有效提高了干警的业务水平。桂林市公安局为提升培训师资的力量,先后从基层一线民警和警校教官中抽调59人分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部湖南培训基地进行培训,进一步夯实基础。桂林市政法各部门还通过组织政法干警下基层挂职锻炼,有效提升干警的综合素质。今年,桂林市公安局组织105名年龄为35周岁以下、在“基层三所三队”工作不满一年的民警分批到警情复杂、任务繁重的基层派出所挂职锻炼。

三、强化管理监督,树立政法队伍良好形象

——严格落实各项铁规、禁令。桂林市政法各部门在落实中央政法委的“五条禁令”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的“十个不准”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单位实际,建立和完善严格的制度规定。如桂林市法院系统把“十三种不得为”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印发给每个干警,起到有效的鞭策作用;桂林市公安机关在严格执行“五条禁令”中,进一步规范公安内部管理机制,把中央政法委、公安部和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的有关规定具体化,严格遵照执行;桂林市检察机关出台《关于机关改进执法作风、促进司法公正若干规定》等文件,严格规范检察官的执法行为;桂林市司法行政机关制定完善干部人事、警务、廉政、监督改造和财务管理等方面制度。

——强化监督管理。通过组织干警到革命圣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到监狱或廉政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等,增强政法干警的廉政意识。同时,不断拓展、拓宽监督制约层面和深度,实现监督制约从8小时内向8小时外延伸,警务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制约工作就延伸到哪里,挤压不受监督的权力空间。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国家权力机关、民主党派、纪检监察机关、检察部门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让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最大限度减少政法干警违法违纪行为。

——坚持从严治警。不断推进政法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教育政法干警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对执法、司法中最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岗位和环节,建立明确、具体、操作性强的执法行为规范,最大限度地扩大警务、检务、审务、狱务公开。严格落实执法目标责任制、执法质量巡查考核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对政法队伍中的违法违纪案件,坚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去年,桂林市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7起,并对多起政法干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在桂林市范围内进行通报,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四、落实从优待警,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热情

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有关政策落实从优待警,不断激发队伍的活力,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落实干警休假制度,做到应休尽休;开展心理辅导,邀请心理学专家为干警上心理减压辅导课;每年组织干警体检,为干警建立健康档案;定期组织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干警业余文化生活,让干警在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中释放工作压力。桂林市委、市政府每年还拿出专项经费慰问基层困难干警,让广大干警感受到党和政府无微不至的关怀。

近年来,桂林市委高度重视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在政治级别职数上给予适当倾斜,使一些工作成绩突出的干警政治级别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今年上半年,桂林市公安局选配了12名正、副处级领导和非领导职务干部。桂林市检察系统多数基层检察院中层正、副职已按正科、副科待遇予以落实。桂林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及专职委员全部按正处级别配备。

五、挖掘培养典型,营造“比学赶超”宣传氛围

近年来,通过广泛开展创优争先活动,注意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桂林市政法部门涌现出以全区优秀人民警察张华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贺亮、全区十佳公诉人唐亮、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车亚华等为代表的先进典型。同时,注重创新宣传载体,拓宽宣传渠道,增强宣传效果。通过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先进典型展览、交流座谈会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切实增强先进典型在干部群众中的感染力和号召力,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达到变“小盆景”为“大花园”和“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宣传效果。

 

[责任编辑:何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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