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百色市政法委员会 主办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法动态 > 全区政法要闻
政法专题
全区政法要闻

认清形势把握导向 开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

日期:2014-12-02来源: 广西法治日报点击:

 认清形势把握导向 开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

□崇左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彭坚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深刻阐述了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一系列新论断、新要求。我们各级政法部门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努力开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法治宣传教育

法治宣传教育不仅是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法机关执法司法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法机关要从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自觉把法治宣传教育放到政法工作全局中来谋划,坚持一手抓法定职责的履行、一手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提升,努力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

围绕中心工作,积极主动作为。地处祖国南疆的崇左市,与越南相邻,拥有533公里边境线,依托区位优势,外贸出口连续7年位居广西第一,边境贸易占据全区边贸总额的半壁江山,在中国面向东盟开放合作大棋局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当前,崇左正加快实现“两加”“两成”(加力开放合作、加快南崇经济带建设,把崇左建设成为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新高地,成为提升广西沿边开放水平的桥头堡)目标。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精心谋划,立足本职,发挥职能作用,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形式和宣传手段,把党和政府的声音传播好,把人民群众的呼声反映好,把平安崇左、法治崇左和政法队伍建设的成效展示好。

坚持群众路线,维护群众权益。法治宣传教育既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又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法治观念,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一是坚持把体现党的主张与反映人民群众心声统一起来,时刻牢记法治宣传教育的本质所在,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强化大众视角,直面问题,聚焦热点,更好地架起政法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二是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三是加大保障民生工作的宣传力度与政法综治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的阐释力度,关注群众诉求,反映群众心声,回应群众关切,让法治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二、联系实际,彰显特色,抓好法治宣传教育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为党和国家开启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的伟大征程,政法工作也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成为人民群众的共同呼声。各级政法部门要联系实际,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创建具边境特色和崇左特点的法治文化,促进全市各族群众学法、遵法、信法、守法、用法,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加强平安崇左宣传力度。各级政法机关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理的长期性和基础性工作,以宪法的学习宣传为核心,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活动。要大力宣传全市各地各部门特别是政法机关结合实际,创新平安建设载体、方式方法,扎实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在更高起点、更高水平上深化平安崇左建设的效果,为全市政法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加强法治崇左宣传力度。各级政法部门要着力宣传政法机关以人为本、公平正义,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诉讼法律制度,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着力宣传政法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和谐稳定的典型案例,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塑造法治文化,努力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宣传力度。着力宣传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坚定理想信念、抵制诱惑、经受考验、完成职责的情操,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不懈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着力宣传政法机关带头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努力提高政法机关自身严格公正执法水平,弘扬政法机关对国家、对人民、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着力宣传政法机关加强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成果,重点展示领导干部、业务一线和基层政法干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

三、转变观念,创新方式,全力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水平

在法治宣传教育中,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把法治宣传教育放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来谋划来推进。要坚持传统做法与现代手段相结合,坚持专业队伍和社会力量相结合,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构建贴近百姓生活、注重传播实效的法治文化载体,促进法治文化的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传播,有力推动法律知识的深入普及、法治观念的持续增强、法治环境的不断优化。

坚持传统做法与现代手段相结合。50年前创造的“枫桥经验”已成为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我们要结合本地实际,继续坚持好、发展好“枫桥经验”。同时,要充分利用政法机关的官方网站、官方微博等网络渠道,第一时间了解民情、回应民意、服务民需,打造“网上枫桥”。充分借助新媒体(微博、微信等),让群众打开电脑就能表达诉求,点击鼠标就能办理业务,享受更便捷、更高效的服务,进而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指数。

坚持专业队伍和社会力量相结合。当今新媒体时代,“人人都有摄像机、人人都是麦克风”。对此,提高政法机关与新媒体沟通能力,就要既切实加强对新形势下政法工作规律特点的研究,又着力加强对现代新闻传播规律的把握,善于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把政法机关的声音及时传送到微博、社区网等互联网的各个角落,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最大限度地增加舆论的“正能量”。另外,要注意加强舆论导控能力,加强对现代信息传播规律的研究,主动利用媒体宣传政法工作,充分调动群众、网友等社会力量参与政法工作的积极性,形成政法主流舆论,牢牢把握网络舆论的主导权。

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在宣传法律法规知识的同时,引导公民积极参与法治实践活动。以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机关“法律六进”和“法律夜讲进村屯”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主题教育活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向面上拓展,向基层深入。要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阵地,善于利用公共活动场所、公众服务窗口和大众传媒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责任编辑:何小亮]

 

相关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