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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全面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

日期:2015-01-13来源: 广西法治日报点击:

平安广西网/广西法治日报讯1月12日下午,自治区编办组织召开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新闻发布会,向媒体、社会发布有关情况,进一步扩大了正面宣传。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治理能力的重大改革任务。此项制度的推行,有利于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权责边界、促进简政放权,有利于推动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责、建设服务型政府,有利于规范权力运行、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切实做到让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让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我区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是以制定权力清单为基础,推进政府部门的权力在清单内有效运行的一个系统性工程。“权力清单”是将由法定行政机关或组织行使、具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以清单形式列出。纳入权力清单的权力事项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行政权力等10个类别进行管理,不在清单内的权力事项,各政府部门不得再行使,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同时,将编制政府部门责任清单,作为与权力清单制度相配套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同步推进。要求各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将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责、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应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应重点健全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以清单形式明确并严格执行。通过推行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为我区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和“两个建成”的奋斗目标,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我区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范围是:自治区、市、县(市、区)政府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列入党委机构序列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中央垂直管理部门设在地方的机构,也要逐步推行权力清单制度。

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主要有6个方面的任务:

一是全面清理部门现有行政权力。各部门按照权力的范围和类别,对现有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摸清底数,逐项列出权力名称、行使主体和实施依据等。

二是统一标准依法审核确认行政权力。由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各部门清权的情况进行审核,对拟保留的行政权力依法依规逐条逐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查论证。

三是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依照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透明便民高效的要求,制定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四是编制部门责任清单。在清理行政权力事项的基础上,各部门按照权责一致、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编制部门责任清单。责任清单将明确部门主要职责、落实责任主体,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强公共服务等内容,防止行政管理不作为,着力构建与权力清单相配套的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部门职责体系。

五是依法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除保密事项外,经各级政府审定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要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社会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每项权力的名称、编码、类型、行使主体、运行流程、责任事项和监督方式等。

六是建立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整合现有电子政务网络资源,建设行政权力运行平台。

我区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采取自上而下和试点先行的原则推进,自治区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将在2015年9月底前公布,并逐步将清单内权力事项纳入行政权力运行平台统一管理。防城港市和灵山县人民两个试点市县政府部门的清单公布的时间适当提前。2016年7月底前全区市县两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向社会公布。

 

[责任编辑:何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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