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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立法论证会昨日召开

日期:2013-08-02来源: 广西法治日报点击:

平安广西网/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吴志刚

近年来,“地沟油”流向餐桌,成为健康的隐形杀手,而餐厨垃圾则是提炼“地沟油”的重要来源。目前,南宁市区约有餐饮企业网点和个体经营户13500多个。初步估计,每天生产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即餐厨垃圾近223吨。

如何有效处理餐厨垃圾,从源头上堵截“地沟油”流入百姓餐桌?南宁市酝酿出台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规范餐厨垃圾处理。8月1日,南宁市法制办 召开餐厨垃圾管理立法论证会。来自社会各界的专家、代表围绕《南宁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论证会稿)》(以下简称《办法》),就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 置、监督和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各抒己见,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明确监管单位职责

《办法》将餐厨垃圾定义为: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废弃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

餐厨垃圾管理包括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和处置多个环节,行政管理事项涉及多个行政主管部门,《办法》就餐厨垃圾治理工作主体,设置了两 种方案:一是由各级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辖区餐厨垃圾管理工作;一是由市食安委办对全市餐厨垃圾管理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和协调。

论证会上,多名代表建议选择第一种方案,即由政府统一协调。

但是,对《办法》中“市、县(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监督管理本市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办法》 中“食品药品监督、工商、环保、质监、畜牧、公安、价格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餐厨垃圾进行监督和管理”,与会代表认为,餐厨垃圾的收集、运 输、处置已经明确了部门监管职责,但是“垃圾产生环节,我最不放心”,应该明确由哪个部门进行监管,增设垃圾产生环节的监管制度。

废弃食用油脂实行有偿收购

目前,南宁市的餐饮单位所产生的餐厨垃圾都是以出售的方式卖给收购人,该费用是餐饮单位收益的一部分。据了解,当前,南宁市已经取得营业执照,参与餐厨垃圾收购的收购单位有七八家。

《办法》规定:餐厨垃圾中的废弃食用油脂实行有偿收购。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缴纳废弃食用油脂以外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费。

对此,参会的餐饮单位代表认为,不应另缴费。其理由是,餐饮单位在办理相关证照时,已经向有关部门缴纳费用。对于产生的垃圾,环卫部门已收取费用。

一名来自油脂加工厂的代表说,从1997年至今,该厂收取南宁市部分餐饮单位的餐厨垃圾,已经取得经营资格,其与各餐饮单位签订协议,明确表示是付钱买垃圾,还要投钱给餐饮单位建“地沟油”隔油池,以及免费维护地下水管道。否则,难以收回“地沟油”。

南宁市法制办认为,餐厨垃圾问题是社会公共性问题,餐厨垃圾统一收集处置,必然对餐饮单位的经营产生一定影响,但这种影响符合当代环境法规所强调的企业社会责任基本要求。根据环境污染防治的“受益者负担”原则,企业应该对其产生的餐厨垃圾承担符合社会利益要求的义务。

部分与会代表还建议,废弃食用油脂实行有偿收购应该有一个可操作的标准,否则,有的人受利益驱动,“一吨水变二吨油”。

“根据《办法》,废弃食用油脂,是指废弃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应该把餐饮单位厨房漏下的油加进去。”对于餐厨垃圾中的废弃食用油脂是否包括“地沟油”这一问题,有与会代表认为,应该明确把“地沟油”加入,或者写明“废弃食用油脂”中包括“地沟油”。

 

[责任编辑:徐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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