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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监察厅:刹住中秋国庆公款送节礼不正之风

日期:2013-09-06来源: 广西法治日报点击:

平安广西网/广西法治日报南宁讯(通讯员 莫鸿岸)9月4日,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发出通知,要求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坚决刹住中秋国庆节期间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通知指出,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在建章立制、解决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促进了党风 政风的明显好转,但漠视规定、心存侥幸、顶风违纪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时有发生,有的还比较严重。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 自治区要求上来,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持续抓好八项规定的落实,做到态度不变、力度不变、标准不变、要求不变,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通知强调,中秋国庆节期间,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八个不准”:不准用公款 送月饼送节礼;不准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不准接受礼金、礼品、购物卡和土特产品;不准用公款组织旅游、健身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 动;不准以各种名义滥发、变相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违反规定借用下级单位车辆、公车私用;不准违规开展各种节庆活动;不准利用节日之机大操大 办婚丧嫁娶借机敛财。

通知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带头纠正“四风”,严格遵规守纪,坚持廉洁自律,真正把八项规定内化 于心、外化于行。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督促本地本部门本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坚决纠正落实规定方面打折 扣、作选择、搞变通等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决 不姑息。

[责任编辑:徐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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