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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机关出新招用实招预防冤假错案发生

日期:2013-09-06来源: 广西法治日报点击:

平安广西网/广西法治日报南宁讯(特约记者 廖崇甫 通讯员 蓝小芸)为坚守严防错案底线,我区检察机关出新招用实招,努力把住防止冤假错案发生的“关口”。这是记者从近日结束的全区检察机关第四次侦查监督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蒙永山说,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处于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前沿,是刑 事诉讼第一关和冤假错案第一道防线的闸门,事关刑事诉讼能否顺利进行,事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社会公平正义,做好侦查监督工作至关 重要。蒙永山在会上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侦查监督工作、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部署了一些“新动作”。

一是深入推进“一体两翼”工作格局,即“以审查逮捕为主体,以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为两翼”,依法履行审查逮捕职责,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的规范化建设。

二是提高审查逮捕案件质量。遵循司法规律和刑事诉讼规律,正确认识证据不足不批捕是防错纠错的法定处理方式,坚决摈弃“有罪推定”、“构罪 即捕”等错误观念,树立案件质量终身负责的理念,坚持原则,对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取得的言词证据,坚决予以排除,同时,严格落实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 疑人和听取律师意见制度。

三是加强社会危险性和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严格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在审查逮捕案件时,切实加强对社会危险性的审查,除属于直接逮捕 的情形外,对没有社会危险性的人不能批准逮捕。对于社会危险性已经消失或者适用逮捕的其他条件发生变化而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及时依法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 强制措施。

四是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切实把住防止冤假错案发生的“关口”,特别重视无罪证据,坚决纠正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隐匿无罪证据、伪造有罪证据的行为。

五是加强和规范执法办案释法说理工作,及时释疑解惑,阐明事实和法律依据,提高执法透明度,提升执法公信力。

六是加强对基层刑事执法的监督,探索推行在基层执法点设立侦查监督室,建立完善监督工作机制,突出对重点基层办案单位、重点办案环节、重点案件的监督。

七是进一步加强侦查监督能力建设。坚持正确法治理念,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扎实推进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提升侦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

[责任编辑:徐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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