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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东县探索计生非诉案件行政诉前联调模式

日期:2013-09-13来源: 广西法治日报点击:

□平安广西网/广西法治日报通讯员韦文孟

计划生育工作号称天下第一难,社会抚养费征收被认为是难中之难:贫困户顶着,富裕户赖着,中间户拖着,法院执行弱着。结果,工作陷入老办法不能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管用的泥潭。

然而,田东县对此却不喊难。2010年、2011年、2012年社会抚养费征收同比增长6%、8%、9%,始终做到和谐征收、文明征收、阳光征收。

“我们的法宝是开展行政诉前联调,注重对被征收人的宣传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法,达成了行政联调协议,自动履行缴纳社会抚养费义务,促进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田东县分管计生工作的副县长坦言。

对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区人口计生委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值得各地学习推广。

化对抗为对话

社会抚养费征收难,法院强制执行也难,如何破冰前行?

2010年,田东县开始“探路”、“试水”,率先在广西将社会抚养费征收的主攻方向由强制执行变为行政诉前联调,即成立由县人民法院、计生部门、乡镇政府组成的行政诉前联调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对违法生育被征收社会抚养费对象,田东县一律采取行政联调的方法。在开展计生诉前联调时,“工作室”根据县计生局提出的联调申请,向计生局及相对当事人送达《诉前联调通知书》等相关材料,通知他们按照指定的时间到巡回办案点进行调解。在调解时,联调组释法析理,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使之认识到自身违法生育错误。待达成联调协议后,以最低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8月中旬,计生诉前联调组到林逢镇开展工作,向当事人耐心讲解诉前联调的意义,告知不接受诉前联调的相应法律后果。22人当场自动缴纳社会抚养费12万余元,2个“钉子户”最终也接受了调解,与乡镇计生办签订了缴纳社会抚养费承诺书。

“执法部门与我们执法对象,不是坐在台上台下,而是同坐一条板凳上,平等友好地协商解决问题,我们乐意接受这种人性化工作方式。”征收对象作登瑶族乡石湾村班某如是说。

化消极为积极

“2012年,我县荣获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全区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应该说,这与积极探索行政诉前联调密不可分,它把社会抚养费征收化难为易,化弊为利。”田东县分管计生工作的县委领导深有感触。

“推行诉前联调前,我们法院每年受理的强制执行社会抚养费案件达120件以上;推行后,这类案件为零。”田东人民法院行政庭负责人说,其作用和影响很大:避免了强制执行程序繁琐、时间长问题,防止了被执行人逃避、抵制现象;不用收取执行费,减轻了征收对象经济负担;减轻了执行压力,减少了对抗情绪。

田东县人口计生局局长辛娥芬则认为,诉前联调加大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进一步认识到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意义,消除误解和抵制情绪,主动履行相关义务。同时,改变了一些群众想超生的念头和只要交钱就可以多生孩子的错误认识。应该说,这从根本上激活了人口计生工作的一江春水。截至今年6月,全县92%行政村开展了诚信计生工作,依法生育的育龄妇女参与率达89。25%,50%乡镇和50。29%行政村实现无政策外多孩生育。

诉前联调冲破了社会抚养费增收难的瓶颈,可如何管理好使用好这笔钱,社会各界关注。按照取之于计生、用之于计生的思路,田东将征收到位的社会抚养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反哺人口计生工作。2010年至今年7月,为15702个计划生育家庭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187。53万元,为204对符合再生育条件放弃再生育的农村居民夫妻发放一次性奖励40。8万元,为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结扎户20073人次办理爱心保险60。22万元,对独生子女死亡伤残特困家庭进行救助12。4万元。投入900多万元建设标准的乡镇计生服务所,为群众提供更优质、更高效、更便捷的计生服务。

[责任编辑:徐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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