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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访谈:深度解读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

日期:2013-12-20来源: 广西法治日报点击:

平安广西网/广西法治日报记者专访自治区宣讲团成员、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黄健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勾勒了改革路线图,诸多新提法、新亮点、新举措背后,释放重要改革信号。本报记者为此专访了自治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宣讲团成员、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黄健。

记者: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十八届三中全会如何体现全面深化改革的广泛性深刻性前所未有?

黄健:全面深化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行的改革历程,确保用今后几年时间到2020年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1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一方面,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综合国力迈上了一个大台阶,中华民族比近代以来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伟大复兴的目标。另一方面,这一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也更为艰巨复杂,解决不好就有可能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确保到2020年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看我们在改革上能否迈出新的重大步伐,越过这道大坎。

记者:如何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全面深化改革?

黄健:从推进改革的方式看,全面深化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求更是前所未有。现阶段,随着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融汇不断深化,任何一个领域的改革都会影响到其他领域,需要其他领域改革的配合。所以,中央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这也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从未有过的重大举措。

记者:如何理解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

黄健:《决定》精辟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决定》提出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进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决定》通篇充满着改革精神、改革思维、改革勇气,围绕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等方面改革,提出了大量新论断、新举措,在许多方面都有重大突破。

记者:35年改革开放的重要经验是什么?

黄健:《决定》总结了35年改革开放的4条重要经验。

第一、关于“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这一条讲的是党的政治路线问题。

第二,关于“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一切从实际出发”。这一条讲的是党的思想路线问题

第三,关于“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这一条讲的是党的群众路线问题。

第四,关于“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胆子要大、步子要稳,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这一条讲的是改革的方法论问题。

记者:为什么要改革司法管理机制?

黄健:改革司法管理体制,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是学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是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迫切需要,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公正的必然要求。

第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不断加快,要求进一步改革司法管理体制。近年来,中国司法改革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步入顶层设计、整体统筹的新阶段,取得显著进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了坚强可靠的司法保障与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党的十八大报告要求:“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深化司法管理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第二,防止司法地方保护主义,推进司法公正,要求进一步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既要确保各层级司法单位依法独立公正办案,切实保证司法权的行使不受地方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又要确保党委政府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已成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课题。推动省级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第三,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提升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要求进一步改革司法管理体制。必须进一步深化司法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统一招录、有序交流、逐级遴选机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提供良好组织基础。

记者: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如何加快户籍制度改革?

黄健: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一项重点改革,是推进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的一项重大任务,是实现亿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梦”的一项重大举措。刚刚结束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把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部署,这次户籍制度改革与有关领域改革统筹配套、协同推进,涉及的面之广、人员之多、力度之大,都将是前所未有的。加快户籍制度改革,重点是要通过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主要任务是解决已经转移到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稳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必须把握一些重要原则:一要尊重意愿。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群众自主定居的意愿,群众要不要进城、进哪个城、何时进城,都要让群众自主选择,不能把农业转移人口“拉进城”、“被落户”。要逐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的合法权益。二要分类实施。国家层面作出政策安排、明确总体要求,由各地根据不同地区资源环境综合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办法,并向全社会公布,让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了解不同城市的落户条件,合理安排自己的未来,给大家稳定的预期和希望。三要有序推进。要立足于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人口大国的基本国情,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更要扎实,不刮风、不冒进、不搞运动。

记者:为什么要废止劳动教养制度?

黄健:劳动教养制度建立以来,为维护社会治安、确保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加快推进,要求改革劳动教养制度的呼声日趋强烈。1957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十八次会议批准《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标志着劳动教养初步纳入了法制轨道。在建立之初,劳动教养制度兼有教育矫治和收容安置功能。劳动教养制度创立50多年来,对维护治安秩序、确保社会稳定、教育挽救违法人员发挥了历史性的重要作用。随着我国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备,处理违法犯罪的法律不断完善,劳动教养制度逐步被相关法律制度所替代,劳动教养人员逐年减少乃至基本停用劳动教养,废止劳动教养制度的社会共识和时机日益成熟。按照法律规定,劳动教养制度应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法律程序予以废止。

记者:为什么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黄健:当前,一些干部特权思想比较严重,滥用权力、失职渎职问题比较突出,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干部群众反映非常强烈。《决定》提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所以要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记者:为什么重要国有传媒企业可以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

黄健:《决定》指出,对按规定转制的重要国有传媒企业,如何在股份制改造中始终保证国有资本主体地位、坚持正确的内容导向和经营方向,明确可以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通常是将公司股票分为A类股和B类股两种,二者拥有同等的收益权,但具有不同的投票权。其中持B类股的股东,即原始股东(创始人股东)的股票具有特别投票权,包括董事选举和重要公司交易表决权,从而在制度上保证了原始股东(创始人股东)的控制力。这种做法既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和现代公司制度基本规则,也符合意识形态工作特点和文化传媒企业特殊管理要求。

必须坚持党管媒体原则,坚持主管主办制度,坚持正确经营方向,依法掌握和行使对企业重大事项决策权、资产配置控制权、宣传业务终审权、主要领导干部任免权。对重要国有传媒企业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就是确保党和政府对重要国有传媒企业绝对控制力的有效方式。

国有传媒企业往往底子较薄、自有资金和固定资产较少,难以与境外跨国媒体集团相抗衡。而通过上市融资,会不可避免地带来社会资本的进入,带来国有资本被过分稀释乃至丧失控制权的可能。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既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又牢牢掌握国有资本主导权,推动国有传媒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迅速壮大,发挥其主流舆论影响力。

需要指出的是,我们还要做好心理准备,因为改革不是一件轻松愉快的事情。落实改革部署的时候,就要开始触动利益,这个利益可能与我们大家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但是不同的群体会有些特殊利益,在改革当中可能就会被触碰到。当触碰到利益的时候,也许我们就要考虑,在这个复杂的利益关系当中,怎么放弃一些可能有的、相对不当的利益,然后去争取合理的利益,最终通过改革促成全体人民共同利益的实现。

 

[责任编辑:徐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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