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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高院司法警察总队获最高法表彰

日期:2014-03-26来源: 广西法治日报点击:

平安广西网/广西法治日报南宁讯(记者 卢林峰 通讯员 张磊)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了2013年全国法院司法警察体能达标活动情况,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总队以参考率100%、达标率100%、总分在全国法院排名第一的优异成绩,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体能达标活动先进单位”。

2013年,全区各级法院成立体能达标活动领导小组,形成了院领导负总责、政工部门牵头组织、警队主办、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自治区高院下派5个小组对20个有代表性的警队进行调研,结合《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方案;专门成立警务督察室,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指导;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全区法院绩效考评体系,并明确规定“凡是体能达标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首授和晋升警衔”。加大训练经费投入,有效解决训练器材不全、训练场地设施不完备等问题,确保活动顺畅有序开展。

全区各级法院采取先培训教练员骨干,再全面展开的方式进行,部分中院还聘请了专业教练授课并全程指导;注重遵循体能训练规律,采取先分班施训,后按照体能测试成绩进行编组分训方式,阶梯式增加训练强度;实行集体组织与个人自练相结合,采取每周固定训练日或见缝插针抓训练等方式,进一步提升训练质量。

 

[责任编辑:徐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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