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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网友见面劫取财物酿血案

日期:2014-06-19来源: 广西法治日报点击:

平安广西网/广西法治日报南宁讯(记者 黄举志 通讯员 孙晓梅 李升云)一名曾在中学任教的离职老师,因自身经济困难,涉嫌抢劫、故意杀害在网上认识2个月且第一次见面的网友,被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昨日上午,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被告人李练华,1968年出生,大学本科,离异,曾在教师岗位工作22年,2013年离职创业。

公诉机关查明,李练华与被害人罗某系网友关系。今年1月23日18时许,李练华与罗某会面后,搭乘罗某驾驶的蓝色日产汽车行至南宁市江北大道附近,拿出事先准备的水果刀威胁罗某,劫取了一张银行卡并逼迫罗某说出密码。次日4时许,李练华为顺利逃脱并防止罗某报警,用事先准备的绳子捆绑罗某手脚,用封口胶封堵其嘴巴,将罗某掐死。李练华将罗某的尸体丢弃在罗文大桥附近的草丛中,并拿走罗某的三星牌手机(经鉴定,价值人民币3007元)及现金2900元,后驾驶罗某的汽车逃离现场。事后,李练华从劫获的银行卡中取走3.1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李练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抢劫他人财物,其在实施抢劫后,为灭口而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应当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李练华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

在法庭上,李练华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恨,对被害人及家属表示深深的歉意,但是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罪行,除认可抢劫罪外,对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均不认罪。李练华辩称,1月23日,他约罗某见面,一是打算在现实中见见罗某,二是自身经济困难,希望能跟罗某借点钱,但上了罗某的车后,不敢开口借钱,担心首次见面罗某不会借钱,犹豫中,亮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劫取了罗某的银行卡,逼迫其说出密码。随后担心罗某报警,用封口胶封住罗某嘴巴,将其绑紧并掐晕,当时并没预想到会将罗某掐死。李练华表示,他自始至终都没有故意杀人的目的,辩称是过失致人死亡。对于盗窃罪的指控,李练华表示,拿走罗某的手机和随身携带的2900元现金应属于抢劫罪的范畴。

李练华的辩护律师认为,李练华没有杀害罗某的故意,只想着拿到钱,其随身携带水果刀,如果有杀人的故意应该使用水果刀伤人,而当时李练华仅仅是把被害人绑紧并掐晕。其随后拿走的手机和2900元现金,也是抢劫罪的延续。综合整个案情,李练华的所有行为应定抢劫罪,造成罗某死亡是抢劫罪的加重情节。

被害人家属到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罗某的儿子质问李练华:“你现在敢正眼看我么?”

李练华低下头回答:“不敢,我非常悔恨,对家属造成的伤害深表歉意。”

在法庭的质证环节,面对案发现场图片,李练华低下了头,表示不敢看这些图片,对这些证据也没有异议。

罗某家属认为,李练华故意杀害罗某,造成严重后果,应该被判处抢劫罪、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并从重处罚。家属要求李练华赔偿丧葬费、交通费等3.3万元。

李练华表示,将用尽自身财产及通过亲戚的帮助,赔偿被害人家属。

庭审最后,审判长落下法槌,宣布待合议庭评议后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徐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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