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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业县:检察官提醒家长 暑假期间谨防未成年人遭受性侵

日期:2014-07-28来源: 百色市委政法委点击:

本网乐业讯 乐业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许多猥亵案的发生,是由于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差,对陌生人缺乏防范意识。为此提醒,暑假期间,家长应注意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保护。

今年7月,乐业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猥亵儿童案件,犯罪嫌疑人谢姓男子到新华镇某屯收购废旧,在于自家门外晾晒衣服的未成年人黎某交谈过程中,得知黎某一个人独自在家,便以收购废旧为由跟随黎某进入到家中,随后强行对黎某进行猥亵。目前检察机关已经对谢某进行批捕。

办理该案的检察官惋惜的说,由于黎某年仅12岁,对陌生人无安全防范意识,将自己独自在家的情况告诉谢某,并让其轻易进入家中,给谢某猥亵带来了可乘之机,如果黎某的安全意识强些,也许就会避免案件发生。

性侵对孩子带来巨大伤害。暑假期间,往往是儿童伤害案件发生最多的时候,许多家长因为工作繁忙而疏于对孩子的安全防范教育和保护,致使犯罪有机可乘,发生性侵儿童案件,这不得不引起高度重视。为此,建议除严厉打击此类犯罪外,家长、学校和社会都应该注意培养少年儿童预防性侵的意识,尽可能减少案件发生。(李昕格)

[责任编辑;徐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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