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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政法协作 共创和谐区域

日期:2013-04-11来源: 广西法治日报点击:

深化政法协作 共创和谐区域

 

□周彬

 

  2011年以来,玉林市各级政法部门在玉林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严格遵照粤桂琼三省(区)十市制定的执行协作章程和第二十一届政法协 作会议决议精神,与各协作单位开展更宽领域、更高层次、更高水平的交流与协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社会公众安全感不断提升,各类涉法涉诉进京信访 案件得到及时化解,为维护协作区社会大局稳定,促进协作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深化区域政法协作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玉林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政法各部门高度重视区域政法协作工作,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按照“资源共享、责任共担、合作共赢”的原则,与协作区各协作单位通力合作,全力维护协作区社会和谐稳定。主要做法及成效可概括为“五个加强”和“五个突出”。

 

  (一)加强维稳联动协作,突出一个“稳”字

 

  一方面,不断巩固和完善维稳工作制度。通过召开会议、交流学习、办案协助等方式,继续深化实施由玉林市牵头制定的《玉林市接边地区维稳联动 工作方案》、《市际接边地区维稳联动协议书》和《县际接边地区维稳联动协议书》等相关协作框架文件,以及与广东省湛江市、茂名市和区内的贵港市、北海市、 钦州市签订的相关协议,从制度上强力推动协作工作。

 

  另一方面,在重大节庆活动敏感时节,大力加强与各协作单位的安保联防,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积极畅通各协作单位之间的 信息渠道,第一时间掌握和研判不稳定信息。与有关协作单位组成联合督察组不定期不定时到协作区边界的各个安检站和治安卡点进行督察联防,及时打击违法犯罪 活动,及时严守进京上访渠道,及时劝返进京上访人员,为各个时期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创造了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加强联手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力度,突出一个“安”字

 

  流窜作案的流动性强,涉及面广,侦查工作任务艰巨,一直以来都是政法协作工作中的协作重点。玉林市充分研究本地作案人员及案件的特点,结合 实际,与协作单位实施联手打击,成功侦破一批跨区域重特大刑事案件。2011年10月以来,玉林市与协作单位积极开展侦查和追逃工作,全力侦破流窜犯罪案 件,大力缉捕涉案在逃人员,取得显著成效。

 

  (三)加强联合处置区域矛盾纠纷能力,突出一个“和”字

 

  积极与各协作单位合作,在调处争议问题特别是边界山林水土争议等问题上,相互沟通、相互协作,积极有效地调处纠纷,化解矛盾。同时,在节假 日和敏感时期共同加强治安巡查、抢险救灾、应急处突,确保协作区社会治安持续稳定。2011年10月以来,玉林市与各协作单位共同调处因山林权属、争夺水 资源及坟山等问题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200多起。2012年3月,玉林市某县某镇刘姓家族与广东省廉江市清平镇刘姓家族因山岭权属问题发生争议,涉及人数 4000多人,情况复杂、牵涉面较广,解决难度很大。为防止因双方联宗冲突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在玉林市委政法委的指导下,该县县委政法委紧急组织公 安、司法等部门展开调查,掌握矛盾焦点,并向广东省廉江市发出协作函。广东省廉江市高度重视,派员调查核实,共同做好各自群众的劝导化解工作,妥善化解了 这起重大群体性事件。

 

  (四)加强信息互通,突出一个“享”字

 

  加强情报互通和信息交流,定期互通社情、民情,是提高协作区办案能力,有效化解跨区域矛盾纠纷和打击跨区域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保证。玉林市 政法各部门与各协作单位大力合作,积极搭建政法信息共享平台,适时收集交换处理信息,按时处理问题,及时化解矛盾。如充分利用“大情报”和“网上作战”这 些现代警务信息平台,加强警务协作,与协作单位携手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积极拓展信息共享内容,将山林水土、综合治理、社会经济、劳务纠纷等涉及区域合作的 信息定期或不定期向有关协作单位通报,根据信息强化对跨区域治安突出问题的研判调处,并对突出问题进行整治。

 

  此外,以全国公安机关“跨区域办案协作平台”为依托,协助调取犯罪嫌疑人户籍资料,核实案件,调查受害者笔录等办案协作事项,实现协同作 战。2011年10月以来,玉林市公安机关共协助办理广东、海南等地发布的协作请求850多条。同时,广东、海南等地协助玉林市公安机关办理了325条协 作请求。通过相互合作,既节约了办案成本,提高了办案效率,又有力打击了犯罪,化解了矛盾纠纷。

 

  (五)加强交流学习,突出一个“鉴”字

 

  玉林市政法各部门充分利用协作区这一平台,加强与协作单位的业务交流学习,积极借鉴协作单位的先进经验,努力提高政法干警的综合素质。认真 结合中央政法委部署开展的“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先后组织政法干警到广东、江苏、河北、江西等社会管理创新成效 突出的地区学习取经,并学以致用、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在总结运用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了劳动人事争议调处中心和医疗纠纷调处中 心,并已着手筹建山林水利纠纷调处中心。通过与协作单位的经常性交流学习,相互之间联系更加紧密,友谊更加深厚,工作更有成效。

 

  二、区域政法协作工作存在的问题

 

  玉林市通过加强与协作单位的政法协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影响和制约了政法协作工作的纵深发展,主要表现在:

 

  一是思想认识还存在偏差。少数部门和干警协作意识不强,特别是个别基层部门单独作战的思想根深蒂固,协作意识有待提高。

 

  二是信息交流渠道不够畅通。与协作单位之间尚未建立起长效的政法动态、信息互通平台,信息沟通速度不够快捷,信息共享范围不够广。

 

  三是协作领域较狭窄。在目前政法协作工作中,很大程度上还局限于公安机关刑侦领域单线的协作,与其他政法部门以及其他创新领域的协作配合相对较少。

 

  四是协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实施适用的协作机制,在推动协作区政法协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一些机制由于过于原则缺乏灵活性、标准不统一缺乏可执行性,难以适应新形势新问题的需要,亟待进一步完善。

 

  三、继续深化区域政法协作的建议

 

  (一)思想认识要更加提高,协作要更加主动

 

  加强区域政法协作,是各协作单位的共同责任。要充分认识加强区域政法协作既是区域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前复杂多变的社会条件下妥善化 解跨区域矛盾纠纷,有效打击跨区域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区域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要牢固树立政法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力戒利益驱动和地方本位主义,认真贯 彻协作章程和有关决议、会议精神,把协作单位要办的事当作自己的事办,做到有求必应,竭尽全力,积极配合。

 

  (二)协作机制要更加完善,工作要更加规范长效

 

  制度乃事业之基石,协作机制的健全完善是确保协作工作取得明显长久成效的根本保障。要从制度着手,进一步统一协作标准,细化协作制度,完善协作工作中各个环节的规定。

 

  (三)协作领域要更加宽广,层次要更加提升

 

  要按照“六联”(联动、联通、联创、联战、联防、联控)工作标准,因地制宜,科学应对,进一步拓宽协作领域和创新协作方式,给协作工作注入新的活力,真正实现互助和共赢双丰收。

 

  (四)协作投入要更加充足,保障要更加有力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各协作单位要舍得投入,切实加强保障工作,把政法协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经费预算中,对协作单位请求协助办理的事情,在人力、财力、物力上尽可能做到有求必应,确保各项协作工作的有效落实。

 

  (作者系玉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责任编辑:徐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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