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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坡县:第一季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成功率达98%

日期:2013-04-12来源: 百色市委政法委点击:

本网那坡讯 今年第一季度,那坡县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把一大批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截止331,该县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233件,调解成功228件,调解成功率达98%

为提高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效率,该县推行“流动调解”优先法,建立“流动调解四项机制”。“流动调解”优先法即全县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优先实行现场调查、现场调解的流动调解工作法。“流动调解四项机制”,一是建立随机调解机制。乡(镇)、村(社区)的人民调解员不定期到村屯进行走访,及时掌握信息,发现矛盾纠纷,随时现场调解。对调解成功的,当场制作调解协议书,并按时进行回访;对通过调解最终无效的,立即将情况上报县流动调解指导组,由县流动调解指导组指导调解或主持调解。二是建立定期调解机制。县流动调解室每月最少组织一次定期“下访”活动,在深入基层排查矛盾、化解纠纷的同时,收集社情民意,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把定期“下访”和群众工作“三级例会”有机结合,在“三级例会”上集中听取乡、村两级的汇报,共同研究疑难问题的化解办法;乡(镇)流动调解室坚持矛盾纠纷“周排查、周汇报”制度。村(社区)、村民小组和城区社区楼院小区流动调解组织,定期深入群众、深入一线,排查矛盾,实现定期排查与随机调解“无缝对接”。三是建立责任机制。即确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领导、责任区、责任人的“三定责”。四是落实物质保障制。“流动调解室”统一配备流动调解车和流动人民调解工作包,调解工作经费列入县、乡财政预算,并实行矛盾纠纷调解奖励制,人民调解员每成功调解一件矛盾纠纷,视矛盾纠纷的调处难易给予60-1000元的奖励。(高 波)

                            [责任编辑:黎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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