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百色市政法委员会 主办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法动态 > 全区政法要闻
政法专题
全区政法要闻

建坟速度堪比春笋 半月冒出四百新坟

日期:2013-05-08来源: 广西法治日报点击:

平安广西网/广西法治日报贺州讯(记者 莫世武 通讯员 甘勇)春节期间,在贺州市某高校二期工程项目产业用地上蓦然冒出了400座新坟,这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轰动。有关部门贴出迁坟公告,要求墓主将坟墓迁走,然而半个月过去了,墓主仍无动于衷。57日,贺州市和平桂管理区组织执法人员依法对这些新冒出的无主空坟进行拆除。

 

57上午8许,记者来到位于207国道旁的贺州市某高校二期工程项目产业用地之处。空旷的工地两面背山,山背之地,春天本来应该长出春笋,谁知现在却冒出了一片墓园。坟地上竖起统一制作的字墓碑,一座座新坟整齐排列,令人悚然。

 

在这片林地上,类似的新坟集群还有数处。在贺州市气象站下坡林地,只见1亩左右的地上竖起了整整5排新坟,粗略统计有近百座。墓碑间距短、密度高,且制作粗糙。细看碑文,内容、立碑时间多雷同,均刻制着朱氏老太公之墓吴氏老太婆之墓,落款为众子孙仝祀

 

上午830分,执法人员来到现场。随后,3台大型挖掘机同时作业,随着轰鸣的挖掘机声,这些新建的坟墓纷纷露出真相:墓碑后的地下空无一物,全是空穴2个多小时后,这些空坟坟墓全部被拆除。

 

据知情人透露,今年农历正月初一至元宵节期间,一些人趁有关部门放假,在该项目范围内突击抢建400余座新坟,才有了这一奇特风景。至于抢建的目的,有人猜测与正在进行的贺州某高校二期工程征地拆迁项目有关。

 

据了解,发现新坟大量冒出后,贺州某高校二期工程征地拆迁建设指挥部于43日发出迁坟通知及通告,督促有关事主在420日前持个人身份 证明及村委证明办理迁坟事项。令人意外的是,半个月过去了,抢建新坟的人并没有前来办理有关手续。有关部门于是按照有关规定,将这些新坟列为无主坟处理。

 

此事也在当地网站上闹得沸沸扬扬。贺州论坛上,一篇《有人为赚钱连夜在贺州某高校用地做假坟头》的贴子备受网友的热议。网友疯狂的龙哥说:不服不行,为了钱连老祖宗都可以造假!”“欢乐的牛牛则说:现在有一个职业叫做种坟,比种树容易赚钱。

 

该项目工作人员介绍,如果这些坟墓确实有的话,按照2000元一座墓拆迁补偿,400座坟墓,拆迁款将高达80万元。可能是一些人想套取补偿款,便抢种了这些空坟。

 

平桂管理区国土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贺州某高校二期工程这块产业用地的征收工作去年就已经完成了。村民抢建空坟的行为属于非法占用土地行为,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执法部门可依法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理。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对土地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 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也规定: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非法占用土地进行建设的,应当责令其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

 

【责任编辑:徐陆军】

相关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