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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殿龙: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司法实践

日期:2013-07-01来源: 广西法治日报点击:

平安广西网/广西法治日报南宁讯(记者卢林峰)6月28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隆重召开庆祝建党92周年理 论专题学习会暨庆“七一”表彰大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2周年,并就开展“庆祝建党92周年机关党建工作推进月”系列活动进行安排部署。自治区高级法院 党组书记、院长罗殿龙在会上强调,全区法院干警要坚定理论自信,推进理论创新,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司法实践,走出一条符合广西边疆民族地区 实际的司法审判工作新路子,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完善提供广西的智慧和经验,为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大会以举行表彰会、支部工作交流会和专题理论学习会的创新形式进行。

罗殿龙在会上指出,近年来,自治区高院党组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总体工作思路,立足审判工作实际,注重“抓谋划理思路”,注重“抓载体求深 化”,注重“抓教育重管理”,“注重抓服务树形象”,积极探索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新途径,营造了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机关党建创立了品牌。

罗殿龙要求,全区法院要坚定理论自信,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警头脑、指导司法实践、坚定不移坚持和发展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各级法院必须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大理论、实践意义,增强为科学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运用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自身建设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要深刻理解、正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把握社会主义司法制 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关切和期待。要深刻理解、正确把握中国国情和司法实践经验,引导广大党员、干警紧密结合司法实践,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 论体系落实到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中。

罗殿龙强调,加强司法理论研究,丰富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体系,对于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推进人民法院改革发 展,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审判事业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区各级法院必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更加重视司法理论研究,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更加重 视人民法院的理论建设和工作创新,要通过加强司法理论创新,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体系,为法院科学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责任编辑:徐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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