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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保县:一份检察建议纠正了一所小学多年的乱收费行为

日期:2013-08-02来源: 百色市委政法委点击:

本网德保讯 8月1日,德保县检察院收到县教育局和东凌乡朴圩中心校的书面答复函——《关于东凌乡甘必村仁爱小学管理工作整改情况汇报》。报告称,截止2013年6月5日,东凌乡甘必村仁爱小学已把近三年来违规收取的柴火费、工友费和住宿费全部退给群众,县教育局给予仁爱小学校长行政警告处分,并召开全县中小学校长会议,通报仁爱小学乱收费行为,再次强调学校的收费管理工作,坚决杜绝个别学校乱收费现象。

今年5月,德保县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东凌乡甘必村仁爱小学有乱收费现象。得知情况后,该院及时派员调查核实。调查中发现,仁爱小学自2010年以来,每个学期都对学生收取每人100元至300元不等的所谓柴火费、工友费和住宿费,收取的这些费用都没有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属于乱收费行为。在没有达到违法界定的情况下,德保县检察院于2013年6月13日向仁爱小学的上级主管部门县教育局和东凌乡朴圩中心校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对仁爱小学乱收费行为进行整改,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收费规定,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收到检察建议后,县教育局和朴圩中心校高度重视,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对全县中小学校就收费方面进行全方位大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教育整改。一方面责令仁爱小学把违规收费全部退给学生家长;另一方面召开全县中小学校校长会议,通报仁爱小学的乱收费行为以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情况,要求全县中小学校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学校收费管理工作,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发生。 (韦奇 陆文富)

 

[责任编辑:王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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