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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操作方向灯 不避险反酿险

日期:2013-10-21来源: 广西法治日报点击:

□平安广西网/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杨红 通讯员 郝晋薇

日前,记者在出差途中发现,不少机动车驾驶人因为贪图省事,要么不打方向灯就变更车道,要么乱打方向灯却不变更车道,让人迷糊。

乱打方向灯隐患频频

南宁市民黄先生为方便上下班,买了辆QQ轿车代步,每天都要开着它途经城市快速环道。黄先生告诉记者,在快环上胡乱打方向灯变道超车的现象不在少数。

“上次我就吃过亏。”黄先生说,“那天我开车走到快环建材市场,看见前方有辆车一直打着右转向灯,我以为他要右转下桥了,就打开左转向灯,准备从其左侧超车,谁知道这辆车突然往左侧变道开来,差点就造成追尾事故。”黄先生于是下车追问前车司机为什么乱打方向灯乱变道,对方称其刚才在接一个电话,没意识到右转向灯开着,而且在向左变道时嫌打方向灯麻烦,所以就直接变道了。这一回答令黄先生哭笑不得。

10月16日,记者乘车从大化瑶族自治县回南宁。在兰海高速路上,一辆号牌为桂M××88的保时捷轿车在中间的一条车道上行驶,记者乘坐的车辆跟在其后方。

记者发现,保时捷轿车的右转向灯一直闪烁,可就是不见他向右变更车道。记者很疑惑地一直观察,开车的司机也很困惑,不敢随意超车。让人没想到的是,保时捷轿车行驶到前方一路口大转弯时,驾驶人也没有把右转向灯调整为左转向灯。很快,保时捷轿车消失在记者的视野中。

过了马山服务区,公路上的车逐渐多了起来。记者发现一辆号牌为桂M××58的白色宝马轿车不断左右变道超车,可几次都没打转向灯。在它左右穿梭的时候,好几次差点碰刮其他车辆,记者着实为他捏一把汗,所幸那段公路上车多,车流速度相对比较慢,其他驾驶人及时控制车辆让行,宝马轿车才得以不断变道超车,未造成交通事故。

变道要打灯且打对灯

对于如何变道超车,《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行。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虽然法律对“变更前必须开启转向灯”做了明文规定,但记者注意到,由于打灯只是很短时间的一个动作,有些驾驶人对此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戚勇认为,打方向灯是对后车的操作提醒,也是对自己的安全保障,不是单单的法律约束,驾驶人不该把此作为一种可有可无的行为,而是应该重视起来,变道时要先打灯并且在合适的时间打对灯才是理想之举。

一线交警傅警官表示,机动车变更车道时如果不打转向灯,就是“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属于违法变道。变更车道不提前开启转向灯是一种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据以往事故数据统计,机动车追尾、剐蹭等交通事故,30%是由于驾驶人不提前开启转向灯变道引发的。其实,不提前开启转向灯变更车道这种违法行为一直是公安交警部门查处的重点,只是此类违法因其转瞬即逝,很难有固定证据,处罚起来有一定难度。

 

[责任编辑:徐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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