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百色市政法委员会 主办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法动态 > 全区政法要闻
政法专题
全区政法要闻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检察院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纪事

日期:2013-12-20来源: 广西法治日报点击:

□平安广西网/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梁家俊 通讯员 蔡新根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智友(前排右二)到港北区检察院调研和指导工作。

6月27日,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邓海华(中)代表自治区检察院为获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的港北区检察院授匾,港北区委书记徐育东(右)、港北区检察院检察长陆石秋(左)接匾。

贵港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水恒(右二)在港北区委书记徐育东(右一)、港北区检察院检察长陆石秋(左一)的陪同下参观港北区检察院荣誉室。

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兰志才(左一)到“两房”建设新址现场办公。

 

这是一面旗帜。作为广西检察机关的标杆,检察干警学习的榜样,树立了代表时代检察风范的“港北典范”:在2005年首次“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评比中摘取桂冠后,又于2009年、2011年、2013年连续3次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殊荣,是广西检察机关唯一实现“三连冠”的基层检察院。

这是一个传奇。他们站在时代的前沿,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创新,彰显时代风采,捧回了一项项沉甸甸的荣誉:2010年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集体一等功、被评为2008—2010年度全区先进检察院、自治区第十三批精神文明单位,2011年5月被高检院评为全国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示范院、司法警察大队被高检院确定为第二批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2012年5月公诉科被高检院评为“全国优秀公诉团队”称号、9月被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和谐单位。这个建院仅17年的基层检察院,已获得各级集体荣誉称号98项,其中省级以上的集体荣誉36项。现在,他们下一个目标是争夺全国检察系统的最高荣誉———“全国模范检察院”。

以荷花闻名的贵港市,一个基层检察院以骄人的业绩让“荷城”更闪亮,它就是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检察院!这些荣誉的背后,折射出该院已走出一条持续发展的健康之路。

是什么动力让他们一往无前?是什么造就了一年更比一年出色的业绩?让我们一起走进港北区人民检察院去寻找答案。

强健队伍,争创一流业绩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人为本,树立‘是优必创逢先必争’的不服输精神,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是我们每届班子不变的定律,也是我们夺取一项又一项荣誉胜利的前提和保障。港北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陆石秋的话掷地有声。

基于高素质的检察队伍是检察事业得以发展的基础,港北检察院领导班子高起点定位,明确以队伍建设为重点,全面建设一支以团结和谐的党组为“塔尖”,以精明强干的中层领导为“塔腰”,以积极奋进的年轻干警为“塔基”的“金字塔”型检察团队。

强班子,带队风。“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党组始终坚持民主决策议事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和落实检委会议案制度,凡是重大事项,实行不调查研究不决策、不集体讨论不决策,杜绝“家长制”、“一言堂”;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坚持做到到一线办案、到一线接访、到一线调研、到一线督办,用优良的作风带出了优良的队风。

做表率,立标杆。充分发挥中层干部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坚持用事实说话,做到亲临一线带头办案、攻坚阶段亲自指挥、办案遇阻亲自协调、关键环节亲自把关,始终发挥排头兵作用;并充分发挥阅历深,办案、办事经验丰富的有利条件,在业务、思想、生活上言传身教,帮助和指导年轻干警,促进年轻干警成长成才。

搭平台,激活力。按“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强对干警实用技能和专业知识的培训,全面提高专业化水平;开展常态化、多样化思想教育。该院采取“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教育形式,在办公室、会议室、走廊悬挂了32幅名言警句书法作品,在干警办公室门前张贴了52幅干警个人警示名言,在干警桌面制作“检察人员八条纪律和禁酒令”的桌卡,在院大厅用板报的形式制作廉政文化长廊等;坚持“有为才有位”的因才择人用人导向,形成“不论资历看能力,不凭印象看实绩”的激励机制,激发广大检察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院上下着力形成人心思上、共谋发展的良好氛围,在干警中普遍形成了“院荣我荣,院损我损”的集体观念意识。

2008年以来,港北检察院共有3名中层干部提拔为党组成员,15名优秀年轻干警充实到中层领导岗位,6名工作成绩突出、发展潜力大的干警被列为中层干部后备人选。2010年以来,该院在队伍建设、执法工作等满意度测评中,满意率均达99%以上,没有出现错立、错捕、错诉案件及超期羁押案件现象,实现了建院17年来无干警违纪违法问题。

自我加压,增强拼搏意识

“我们唯有自我加压,增强拼搏意识,才能达到‘是优必创逢先必争’的最高境界,才能使港北检察这面鲜红旗帜永远不倒!”港北检察院全体干警都有这样一个共识。作为新时代的检察官,在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指引下,他们更加有豪迈的步伐和昂扬的斗志,用实际行动为港北检察院这面旗帜增光添彩。

2009年以来,该院结合实际,自我加压,先后提出了“强项求创新、弱项求发展”、“再创佳绩保国优”、“抓重点、攻弱点、破难点、创亮点,再创区优国优”的创先争优工作目标,全面推进争创全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院。

为了保住“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这个金字招牌,实现“全国模范检察院”更高的目标,港北检察院在办案业务上,制定涉及反贪、反渎、侦监、公诉、民行、控申等主要业务部门的办案质量考评规范共60余章项,严格做到流程细化、标准规范,并实行绩效考评目标责任制,把创先争优实效体现在绩效考评的具体排名上,制定工作目标,实行责任分解,将考评相关条款中的本院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明确部门承担的责任,变压力为动力。

作为地处贵港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主城区检察院,港北检察院现有检察干警49人,检察干警与辖区人口比例为万分之0.96,远远低于全国万分之1.8、全区万分之1.3的水平,人均办案量居高不下。

港北区检察院公诉科,仅有7名干警,其中检察员2人,助理检察员1人,书记员3人,事业编制1人。在人少案多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他们充分发扬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团结拼搏、勇创一流的精神,充分履行公诉职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2008-2012年共受理侦查机关(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529件4035人,自侦案件100件148人。办案、效率、公正、质量,这几项是考察基层检察院公诉工作的硬指标,他们一样没有落下。

比办案——全科每年办理案件500多件800多人,人均办案70多件110多人,而这个人均办案数是有些基层检察院一年或两年所办案件的总和。

讲效率——平均每2.5天审结一个案件,远远短于法定审查起诉期限,每年案件的审结率均达100%。

求公正——2008年至2012年共追诉漏犯251人、漏罪87条,抗诉15件,发出《检察建议》23件、《纠正违法通知书》15份,追诉工作在贵港市检察系统连年排在第一。如李某军等人故意伤害案中,作案人用刀砍断被害人的双手双脚筋骨,使用特别手段伤害他人身体,漏犯吴某被成功追诉,后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论质量——提起公诉准确率和有罪判决率均达100%,5年无一例法院判决无罪,无一例撤回起诉案件,无一例超期羁押案件的发生。2011年查处的港北区粮食局副局长邓某等人贪污、私分国有资产、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直补粮补贴款严重损失的窝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50万元,该案被评为全区“十佳精品案”。

2010年8月3日,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将以覃某贤为首的14人一起涉黑案件指定该院审查起诉,为了不在公诉环节贻误战机,该院办案人员进入了“8小时以内全身心投入工作,8小时以外加班加点”的紧张状态。办案人员白天审阅案卷、摘录材料、提审犯罪嫌疑人,晚上讨论推敲疑难问题、撰写审查报告、制作起诉书。短短近一个月时间内,重新审阅了十多本卷宗,撰写了近42万字的审查报告、公诉词和答辩提纲。由于有了充分的准备,在法庭上公诉人运用敏捷的思维,据以案件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与9名辩护律师展开激烈的唇枪舌剑,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充分展示了该院优秀公诉人的水平与风采,14名被告人均被定罪量刑。

开拓进取,传承创新理念

即便已经获得了全区、全国多个荣誉称号,港北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还是毫不骄傲,不断创新,踏实工作、锐意探索,洒下智慧的汗水、播下法治的种子,守护着港北区这片家园。

——创设“侦查指挥中心”。为了提升查办职务犯罪工作能力,该院将反贪、反渎、法警的力量进行整合,组建“侦查指挥中心”,形成“大反贪”自侦格局。“中心”的成立,大大提高了整体作战能力和攻坚能力,成绩显著提高,2011年、2012年该院反贪局分别荣获全区反贪污贿赂工作二等奖和三等奖。

——构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2011年,率先在广西检察机关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全院共排查出廉政风险点469个,先后完善了各类制度40余项,同时针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制定了485条防控措施,并制定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该《细则》的出炉,得到自治区检察院的充分肯定,被广西区院以文件的形式向全区检察机关推广学习。

——积极推进检委会制度改革,提高议事和决策能力水平。进一步完善例会制、专职专责制、跟踪督办制、绩效管理制、报告工作制等检委会“五制”。经过深入摸索、实践,2011年,该院检委会总结出《充分发挥基层院检委会作用、力促检委会规范化建设》理论成果,该成果在全区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工作规范化建设交流会上被作为经验推广。

——创新与法院的沟通协调机制。先后与法院签订了《关于民事行政诉讼案件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在民事行政案件执行工作加强监督和协调配合的若干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对法院执行、法院不予受理立案、督促起诉、违法行为调查、协调和解案件等开展非抗诉业务监督工作,工作成效连续多年名列广西前茅,这方面的经验做法多次在广西检察机关民行工作中被广泛推广。

针对调解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港北检察院继续创新工作方法,依托“大调解”工作体系,充分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手段,拓宽检法两家沟通协调领域,积极做好服判息诉、和解工作。2011年,该院民行部门办理的陈某某因与贵港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认购合同纠纷抗诉一案,被评为精品案件。

——推行刑事和解工作机制。准确把握适用刑事和解案件的类型和范围,依法适用起诉和不起诉条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如2013年,在审查起诉阶段达成和解而不起诉的25件,起诉后达成和解被害人撤诉4件,通过和解被害人获取赔偿案件29件,金额达40余万元。

——建立健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准确把握适用快速办理案件的条件和范围,并与公安机关制定配套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快速办理通道,简化内部工作流程,简化审查报告制作,真正实行简案简办。如2012年审结的案件中有632件911人,在30日内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占了全年审结案件件数的68.1%,人数的61.5%。

——建立健全释法说理工作机制。坚持对不起诉、不抗诉案件和当事人可能产生异议的案件,开展释法说理工作,解疑释惑,理顺情绪,耐心做好法律宣传、政策解释、思想疏导等工作,引导群众依法维权、有序维权,依法理性表达诉求。2010年以来,共对58件不起诉案件、4件不抗诉案件、396次群众来信来访,开展了说理。通过耐心说理,确保问题不激化,矛盾不上交,实现了“零复议、零申诉、零上访”,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

对未成年人犯罪、老年人犯罪以及亲友、邻里、同学同事等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港北区检察院检察官本着教育、感化、挽救,大胆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办理未成年人谭某涉嫌盗窃一案中,办案人员发现该案发生的特殊情况,该院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对其作出了不起诉的处理,谭某得以顺利重返校园,继续学业。2013年谭某参加高考,考取了广西某师范院校。事后,谭某的父亲十分感激地说:“如果不是检察机关,我这孩子就彻底毁了。”3年来,港北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办案中大胆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作出不起诉的案件有9件10人,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公正执法,倾力惩腐肃贪

港北检察院高悬正义之剑,惩腐肃贪,激浊扬清。

近年来,各地为了加快地方经济发展,想方设法加快项目建设。但与此同时,是“工程上去了,干部下马了”的情况也屡屡发生。连接粤桂两省的国家重点工程——南广高铁贵港段于2008年底开工建设。犯罪嫌疑人卢某在担任中铁三局南广铁路某项目部二分部主任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多次以虚列支出的手段套取工程款。在掌握卢某的犯罪线索后,港北检察院成立专案组,取证,依法查办了卢某套取工程款共计24万元,使卢某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2007年7月,该院在查办其他案件过程中,发现该区粮食局局长李某涉嫌职务犯罪的线索,经院主要领导同意,决定进行初查,侦查发现:李某任职期间,在负责港北区直补粮食收购的过程中,指使局下属国有粮食收购企业在粮食收购的过程中违规操作,将国家财政补贴给农户的粮食补贴专项款,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套取国家财政专项补贴资金125万余元。在侦查该案的过程中港北区检察院还发现并查办了该局副局长邓某芳造成经济损失125万元的滥用职权案。同时,该院通过查办李某、邓某芳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掌握了粮食系统职务犯罪高发的环节,在2009年,又查办了该区储备粮管理公司邓某、刘某、李某云滥用职权案,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2008年—2012年,港北检察院共查办涉及教育领域、农机和畜牧补贴、征地拆迁、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的贪污贿赂案件、挪用公款案件共58件102人,其中大案要案31件,占案件总数的53%,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551.9万元。

在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的同时,港北检察院始终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开展一案一剖析、一案一座谈、一案一调查、一案一建议、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总结“六个一”预防活动。2010年以来,共开展案例分析99件、预防调查105件、警示宣传教育229次,发出检察预防建议114件,提供受贿档案查询1354次;先后与教育、建设、税务和交通等重点行业开展系统预防16次;深入南广高速铁路等重大工程开展同步预防10次;协助贵港格雷蒙化工冶炼有限公司、贵港市瑞康饮料有限公司等15家重点企业建立健全预防机制40余项,有效从源头预防了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关注民生,书写为民情怀

港北区检察院的干警们时刻把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最高的人生追求,执法为民,一心想事业,一切为人民。

2011年3月,刚设立不久的港北区大圩镇检察室来了一位60多岁的农伯。他反映,中里乡平山村获得危房改造补贴的几户人家都是村干部的同堂兄弟。而那些已经得到危房补贴的群众则表示,16000元的危房补贴他们实际只拿到10000元。

敏锐的检察干警判断,这个农伯所反映的情况很有可能隐藏有损害农民利益的职务犯罪行为。他们立即向检察长报告了有关情况。该院领导当即决定根据这个线索,由反贪部门抽调精兵强将马上立案查办。经过周密侦查,该院一举查获了中里乡平山村支部书记刘某、村主任陆某等3人利用职务之便将危房改造指标给同族兄弟及共同受贿的事实。

根据民生案件的案发特点,港北区检察院不断把法律监督的触角向农村延伸,利用分设在各乡镇的检察室为平台,为群众敞开了诉求之门,并及时组织反贪、反渎部门对全区各乡镇涉及到政府发放给农民群众的危房改造补贴款进行一次筛查,严厉查办其中涉及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近5年来,共查办涉及教育、社会保障、惠民补贴、土地补偿、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41件68人。对此,群众高兴地说:“农家门口有了检察院,我们老百姓的权益有了保障!”

针对当前一些村“两委”干部中职务犯罪案件有所上升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2013年该院会同当地党委、政府组织辖区859名在职村“两委”干部开展了“鸣警钟、守清廉”教育实践活动,对征地拆迁款、低保金和五保供养款、危房补贴款等项目实行重点监控预防。该做法被市党委、市政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经验在全市推广。

该院始终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3年来共配合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了近10件上访的积案和疑难案件,依法处理群众来信来访787件次,没有发生过“进京赴邕”涉检信访现象,保持建院17年来检察环节越级上访“零记录”,为实现“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推进“平安港北”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步一个脚印,港北区检察院以事实说话,履行了自己“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神圣诺言,在南国这片热土上展现出骄人的风采。

——全区办案质量逐年提高;

——检察人员执法形象得到进一步改善;

——老百姓对检察机关的满意率逐年提升……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我们相信,正是这一系列的举措促进着港北区检察院的干警们不断成长,也促进着港北区乃至全市人民法治化水平的不断提升。我们也有理由相信,港北区检察院一定会实现他们的梦想——夺取全国检察系统的最高荣誉———“全国模范检察院”!

团结奋进的港北区检察院党组成员。

荣获第五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授匾仪式后,港北区检察院全体干警与参加授匾仪式的领导合影。

港北区检察院干警化解10年积案,当事人赠送锦旗。

港北区检察院党员干警到革命烈士陵园重温入党誓词。

 

[责任编辑:徐陆军]

 

相关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