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百色市政法委员会 主办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法动态 > 县区政法动态
政法专题
县区政法动态

西林县:检察院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

日期:2014-09-03来源: 百色市委政法委点击:

本网西林讯 近日,西林县检察院对一名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刑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进行了封存,这是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该院办理的首例未成年人犯罪封存案件。

2014年1月29日凌晨,未成年人刘某伙同贺某某、何某等人酒后在西林县古障镇街上无故拦截、追逐、殴打被害人王某某、韦某、王某等人,致韦某、王某轻微伤,并将被害人韦某的一辆男式摩托车砸坏,损失人民币700余元。此案经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刘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因刘某等人未上诉,判决生效。

在该县法院将判决书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告知函送达检察院后,办案检察官进一步进行审查,认为刘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且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之规定。随后,该院启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程序,将涉案的诉讼文书、工作笔录等材料装订成卷宗,移交该院未成年人刑事档案专柜进行加密保存管理。犯罪记录封存后,除因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外,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施行以来,该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依法落实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为使未成年人走出心理阴影,防止他们自暴自弃甚至走上二次犯罪歧途,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邹剑、黄秋艳)

 

 

[责任编辑:徐陆军]

相关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