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百色市政法委员会 主办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法动态 > 公安动态
政法专题
公安动态

凌云警方成功侦破两学校财物被盗案

日期:2016-03-11来源: 百色市委政法委点击:

日前,凌云县公安局闻警而动,通过缜密侦查,循线追查,成功侦破城内两所校园财物被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两名,及时为学校挽回了财物损失。

2月15日下午15时许,凌云县公安局泗城派出所接到泗城第一小学老师报警,称2月13日晚上,学校办公室被撬,有小偷趁学校放假期间作案,被盗800多现金及照相机一台和手电筒等财物,损失约6000元人民币。当天下午,该所又接到凌云县实验小学老师报警,称发现学校财务室被撬开,是小偷于2月13日至14日晚上作的案,被盗现金500多元和价值2000多元的话筒一套。

接警后,泗城派出所迅速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专案组白天深入学校周边走访群众,晚上则轮流查看两所校园周边视频监控。经过半个多月的缜密侦查,民警对获取的各种线索进行汇总研判,最终锁定了蔡某某、冉某某两名犯罪嫌疑人。经过周密部署,民警于3月7日在蔡某琪家中将正在同一床上醋睡的两人抓获归案。经审讯,蔡某琪、冉某清两人对共同盗窃凌云实验小学和第一小学财务室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蔡某某,男,15岁,广西凌云县泗城镇人;冉某某,男,15岁,广西乐业县人。两人曾在同一学校读过书,趣味相投,关系要好,现已步入社会生活。他们是通过翻墙进入校园实施的盗窃,所得钱款已用于网上购买音响和上网花销所用。因两名犯罪嫌疑人均是未成年人,民警对两人进行了耐心的教育引导,告知其盗窃行为的严重后果,希望两人引以为戒。

目前,警方已责令蔡某某、冉某某两人的父母将他们领回家中严加管教,并由其父母赔偿学校损失的相关财物。

 

相关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