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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表彰 百色检察荣立两个一等功!

日期:2018-12-05来源: 百色市委政法委点击:

   1127,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暨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表彰大会在京举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各市分院和基层检察院检察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在最高检《关于为98个先进集体和128名先进个人记一等功的决定》文件中,广西检察机关共有5个集体和5名个人获得殊荣。其中,百色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黄伟获评“个人一等功”,靖西市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黄伟,2003年从事检察工作,现任百色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其所办案件曾获评全国“民事行政检察优秀法律文书”1篇,全区“十佳民行检察法律文书”1篇,“优秀法律文书”5篇,荣获“全区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称号。

2013-2017年,他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110件。特别是成为员额检察官后,黄伟主动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全面落实检察官办案主体责任,共审查处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60件,占全科办案量28.3%,超额完成部门负责人办案任务量,办案成效明显,为当事人争取回合法权益20多项,补偿金额达500多万元。自2017年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黄伟办理了百色市首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指导基层院办理了百色市首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和全区首起食品安全领域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民之忧即我忧,民之难即我难。”这是黄伟的座右铭。多年来,他恪尽职守,认真履行检察官职责,写下了一曲曲司法为民的赞歌。

靖西市人民检察院先后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区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派驻看守所检察室蝉联三届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靖西市人民检察院被高检院荣记“集体一等功”,是荣誉也是责任。全体靖西检察人员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始终紧跟时代步伐、契合发展需要、彰显人民利益,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适应改革形势任务要求,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强化检察监督职能为着力点,不断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努力在服务大局中体现使命担当,以实际行动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年来,一代又一代检察人牢记初心和使命,用汗水、心血乃至生命谱写了人民检察事业的新篇章。不论是集体还是个人都要秉持和发扬40年来的宝贵经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努力把人民检察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在新时代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新局面,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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