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07-09来源: 百色市委政法委点击: 次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检察院
会上,第一检察部筹备组组长、扫黑办主任张晓晔代表扫黑办作了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反馈问题整改的情况汇报。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梁毅对全市检察机关在迎接督导准备工作时充分准备,督导中主动对标对表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第一、二、三次对接会反馈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狠抓整改落实所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对于贯彻落实好上级精神,继续推进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他提出六点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反馈问题及自治区检察院的整改计划要求,贯彻落实好
二是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效率。集中精力在办好案、办精品案上想出路、下功夫。对进入审查起诉环节的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调优配强专业办案力量办理;严格按照自治区检察院办理黑恶案件的有关规范办理黑恶案件,摒弃把涉黑恶案件当成一般普通的刑事案件办理的思想,切实提高办案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对于涉黑案件和重大涉恶案件,由检察长靠前指挥,亲自出庭支持公诉。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加快办案节奏,尽可能缩短办案周期。
三是进一步统一对涉黑涉恶案件的认定标准。充分发挥依法审查职能,按照两高两部相关意见和“四个新意见”,对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黑社会性质组织准确认定,加大与公安、法院的沟通,统一证据标准、统一对案件性质的认识,切实做到对黑恶犯罪分子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的一个不凑数。严格落实自治区检察院关于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实行统一把关的规定,切实防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随意定性扩大范围等苗头性问题。
四是强化线索发现能力。坚持“扫黑”与“打伞”并重,对办案中发现的“保护伞”线索,实行专门报告、精细管理、跟踪督促,确保每一条线索有核查、有落实、有处理。对于公安机关以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移送的案件加强梳理,对案件背后可能存在的“保护伞”线索或者其他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交相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五是进一步深化“打财断血”。对已起诉和已判决的全部涉黑涉恶案件要进行全面复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涉案财物可能存在的漏项及时查处到位。对处在提前介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尚未判决等环节的涉黑涉恶案件,在办案中加大对涉案财物的审查和监督力度。充分利用财产处置意见和量刑建议,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防止模糊处理、轻纵打击。
六是强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通过在办理案件中发现的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金融、边境管控等重点领域存在的问题,及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对办案中发现的监管漏洞适时发出检察建议,帮助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进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各个领域深入健康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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