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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检察院五项举措确保疫情期间案管工作有序运转

日期:2020-03-03来源: 百色市委政法委点击:

  案管部门是检察院的关口要塞,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百色市人民检察院案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院的要求部署,把疫情防控工作和各项案件管理工作一同抓紧抓好,秉承“窗口安全工作无死角,案件监督管理不松劲”的原则,以热情周到、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多措并举,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的同时,保障案管工作有序运转,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案管力量。

一是主动防范,提前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各项应对措施。根据《最高检疫情防控期间案件管理大厅工作管理提示》的决策部署,全市两级院案管部门及时制定并通过检察院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张贴公告等方式发布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公告》。安排值班法警对前来办理相关业务的公安、法院等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出入登记并检查是否佩戴口罩。案管大厅视情况每天安排1-2名干警值守,确保了案件流转顺畅,大厅运行正常。

二是强化非接触办案,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对于能够采取非接触方式进行的案件受理和律师、当事人接待,尽量采取非接触式办理;对于律师阅卷等确有必要来人办理的事项,实行电话预约、12309网上预约,将电子刻录、身份确认、系统操作等工作做在事前,努力实现案件受理、流转和律师接待“一步到位”,减少面对面接触;与本院各部门沟通协作,尽量通过电话联系,机关内部的案件、卷宗移送、流转,原则上采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在抗击疫情期间尽可能通过电子卷宗流转,确有必要当面移交的集中移交,避免人工方式频繁送卷。

三是严厉打击涉疫犯罪,对涉疫案件做到三个“当日”。指派专人对涉疫案件进行受理、移送、流转,与公安机关提前就涉疫案件案卷装订、移送文书、卷宗扫描等做好沟通工作,确保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同时,全市两级院案管部门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受理各类涉疫情案件时(包括案管部门受理案件以及各业务部门自行受理创建的案件)均进行特别标注,以便统计办案数据和后续补录相关案件信息。23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涉疫情案件21件,均做到“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

四是加强网上巡查,保障办案期限。进一步加强系统流程监控,网上巡查工作,对即将到期案件及时向承办人发出预警,提醒承办人在疫情防控期间注意办案期限,确保案件不超期。23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案件228件,均未出现超期、延期受理现象,扫描制作电子卷宗  232册,电话或网络接待律师申请阅卷77人次,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608条,公开重要案件信息278条,口头提醒承办人办案期限届满81次,接收移送涉案物品292件。

五是做好防护措施,保证场所健康安全。对案管大厅桌面、休息区、门把手、电子卷宗制作室等实行一天两次集中喷洒消毒、通风,对于办公桌、电脑等安排专人负责擦拭消毒;市院专门采购2台文件档案图书消毒柜,及时对公安机关、法院移送的案卷、光盘以及相关文书进行消毒。强化干警个人防护,案管大厅工作人员实行佩戴口罩、手套、穿防护服上岗,与外来人员保持安全距离,切实保障前来办理业务的人员及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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