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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微博互动逼出肇事者

日期:2013-07-15来源: 广西法治日报点击:

平安广西网/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李继远 通讯员 杨世兴

 

“天网”视频监控拍下事故全程

一名高一学生在梧州市区骑自行车撞倒一名七旬老人后逃逸,被撞老人不治身亡。事故发生后,梧州公安交警部门立即将案情通过官方微博等媒体进 行报道,7月10日9时许,迫于舆论压力,肇事者江某在母亲的陪同下到梧州警方投案。至此,这起发生于两天前的自行车撞人逃逸致人抢救无效死亡交通事故案 告破。

7月8日12时50分许,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蝶山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新兴一路新华路口人行道,一老人被自行车撞伤,车手逃逸。

蝶山交警大队当班事故民警、协警马上驱车前往,并通知120出动急救车。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新兴一路新华路口人行道上横躺着一名老年男子不省人事,脑颅损伤,地上有一摊血,肇事者不见踪影。随后,急救车及时将受伤老人送往医院救治,但老人不幸于当日不治离世。

因案情重大,蝶山交警大队立即启动《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侦破工作预案》,对事故现场进行认真细致的勘察,开展事故现场群众走访工作,同时,派员到市公安局110情报中心调取“天网”高清视频资料,查找肇事自行车的运动轨迹,查清行人真实身份。

交警通过调取“天网”视频监控资料,发现事发时一名男生骑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骑行,驶入新兴一路新华路口时,将正在路口人行横道过马路的一名男性老人撞倒,肇事者和自行车也同时倒地。但肇事者起身后骑上自行车逃离现场。

经查,事故中的受害人为范某,男,70岁,平南人。7月9日,蝶山交警大队立即将“天网”视频资料通过梧州交警新浪官方微博发布,同时把案情通报当地媒体进行报道,以征集案件线索,网友们随即纷纷转载。

7月10日9时许,迫于舆论的压力,肇事者在母亲的陪同下到东兴派出所自首。据警方介绍,肇事男生姓江,年仅16岁,是梧州某中学的高一学 生。江某交代,由于出事当天正在下雨,他想骑快点赶回家,才会在机动车道上骑行。当撞倒老人的时候,自己头脑一片空白,怕负责任,又怕母亲责罚,便在撞人 之后骑自行车一走了之。事发时,他并不知道老人因此受重伤,回到家后在微博和网站上看到消息,才知道老人经抢救无效而身亡。他将自己撞人一事告诉母亲后, 在母亲的陪同下到梧州警方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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