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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依法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日期:2013-08-02来源: 广西法治日报点击:

平安广西网/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黄世钊

 

保证农产品安全,让百姓吃得放心,是社会关注的民生大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自2006年11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南宁市持续多年实施“放心菜”、“放心肉”工程,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开展对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安全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南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大幅度提高,不仅有力地保障了广大市民食用农产品安全,同时也为南宁市连续成功举办中国—东盟博览会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条件”。7月29日,南宁市农业局局长唐波文表达了自己的欣慰之情。

四级监测网络保“舌尖安全”

设点检验,布网监测,可有效让不安全农产品与“舌尖”绝缘。在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南宁市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监管体系,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依法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7月29日上午,南宁市政府向南宁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情况。据介绍,南宁市目前建立了市、县(区)、乡(镇)、村四级产地蔬菜质量安全检测网络。在市级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在12个县(区)设立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在50多个重点农产品生产乡(镇)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室,在近郊蔬菜重点生产村配备了蔬菜质量安全协管员,加强产地上市蔬菜产品安全监测。2012年,根据自治区有关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要求,南宁市110个涉农乡镇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2013年6月,自治区食安办和农业厅筹措资金,为这些乡镇的监管服务站配备检测设备,目前南宁市各县正在采购设备,9月底完成后,南宁市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将得到进一步完善。

蔬菜农药残留问题,市民高度关注。为确保上市蔬菜安全,南宁市在市区70多个农贸批零市场(大型超市)建立了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市农业局派出120多名蔬菜质量安全监督员进驻市场,开展农药残留日常监测。2007年至今,南宁市每年使用快速检测法,对产地、市场上市蔬菜产品进行农药残留监测150万批次以上,合格率超过99%。根据农业部农产品例行监测结果,2003年南宁市蔬菜产品农药残留合格率仅为66%,在全国37个大中城市排名倒数第一,近年来上升到了95%以上。今年上半年,南宁市各级农业部门共检测农产品75.68万批次,合格率为99.79%,没收销毁超标蔬菜、水果2.53万公斤。

“三品”认证创建名优农产品

农业优质、高效、生态、安全,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护身符”。近年来,南宁认真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积极推进“三品”认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贯穿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努力实现农产品“从农田到市场”全程质量安全监管。

唐波文介绍,南宁市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标准生产技术推广应用为突破口,指导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群众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做到安全用药、科学施肥,自觉杜绝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按标准使用限用农业投入品。

南宁市还以整县或整乡推进方式,全面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建设步伐,打造名优农产品。在种植业方面,目前全市种植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面积为175万亩,认证无公害农产品30个;通过种植业绿色食品认证企业4家,认证绿色食品4个;通过农业部中绿华夏认证的种植业有机食品2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3个。畜牧业方面,全市共建设改造生猪标准化项目300个,扶持新建水产、畜禽养殖场(小区)800个。目前生猪规模场达到7556家,家禽养殖小区520个,草食动物规模场(小区)210个。全市已有130多家企业通过自治区产地认定,60多家企业通过农业部产品认证,年可供无公害生猪80万头,无公害家禽6000万羽,水产品5万吨。

加强执法净化农产品生产环境

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关于禁止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的规定,南宁市采取措施,严格农产品投入品监管。

唐波文说,对广大群众普遍关注的蔬菜农药残留热点难点问题,南宁市把国家禁止销售和使用的5种高毒高残留农药扩大到15种,在农资经营店墙壁上钉上禁止销售和使用甲胶磷等15种高毒高残留农药提示牌。加大对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专项查处力度,每年把查处高毒高残留农药作为常态工作,重点检查农资专业市场、乡村农资经营店、蔬菜生产基地。据不完全统计,几年来,南宁市各级有关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约7.6万人次,共查获甲胺磷、氧化乐果等各类高毒高残留农药55吨。

 

[责任编辑:徐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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