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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全覆盖 互助养老不出村

日期:2013-03-29来源: 百色市委政法委点击:

  2012年至2015年,自治区财政统筹安排资金7.9亿元,扶持3000个示范性村级老年协会发展;改扩建示范性乡镇敬老院100个;新建“五保村”4000个——

 

养老机构全覆盖 互助养老不出村

 

□平安广西网/广西法治日报记者肖璇

 

  (来源:平安广西网)目前广西已进入老年化社会,老龄化程度区间分布不平衡,农村多于城镇,传统家庭养老压力越来越大。据统计,贫困县老年人口达235万,65岁以上空巢老年人口将近150万,8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06.82万人,约占广西老年人口的17%。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面对这样的情况,广西民政部门做了什么工作?3月22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政策扶持:保障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我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养老工作,在政策扶持、经费保障、人员编制上给予了大力倾斜。”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冯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近年来广西先后制定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的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等一系列有关农村养老的法规政策,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农村养老政策保障机制。2012年,自治区政府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创新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提出:2012年至2015年,自治区财政统筹安排资金7.9亿元,扶持3000个示范性村级老年协会发展;改扩建示范性乡镇敬老院100个;新建“五保村”4000个;为城乡低保对象及农村残障老年人的适配对象安装康复辅助器具4000例。

 

  五保新村:老人离户不离村

 

  如何让老年人“居有其屋、食有其源、乐有其所、病有其医”?目前,我区老年人主要分布在条件艰苦、交通不畅的边远山区和农村地区。针对这种情况,我区经过多年努力构建起了自治区、市、县、乡镇、村(居)“五级”机构养老服务体系,实现了养老机构的全覆盖。

 

  在农村养老方面,我区全面推进以五保村为载体的农村互助养老机构建设,实现了乡镇至少建有1所敬老院的目标。为确保五保老人能够“离家不离邻、离户不离村、离土不离乡”,2001年,广西基层民政部门在五保户较多的村、屯建起了五保新村,五保老人实行就近集中安置。据统计,截至2012年底,广西共投入五保村建设资金7.86亿元,建成五保村9171个,占全区14357个行政村的64%。此外,广西连续多次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全区31万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人均供养水平达到每人每月233元。

 

  “四项”关爱:关注老人精神健康

 

  由于农村年轻劳动力大都出去打工,农村家庭空巢化现象较为突出,农村老人的精神健康问题不可忽视。为提高老年人生活幸福指数,我区实施边境地区老年人生活保障工程、养老机构老年人关爱工程、全区农村残障老年人康复工程和养老机构“安全把手”工程这四项关爱工程,满足农村老年人多层次、多方面的基本生活需求。

 

  据介绍,我区有4.2万老年人生活在0—3公里的边境地区,该地区以生活艰苦的空巢老年人居多。对此,我区从2009年起便开始实施边境地区老年人生活保障工程,把边境地区老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建立了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目前,边境老年人实际领取生活补助金平均每人每月达96元。此外,我区还充分发挥基层老年协会在农村养老中的辐射作用,为农村老年人搭建了更为广阔的“老有所为”和“老有所乐”的平台,丰富了他们的精神生活。

 

  “我们现在不愁吃、也不愁穿了。”近日,记者在崇左市扶绥县渠黎镇渠莳村采访时,一名90多岁的王阿婆感叹道。以后,广西将继续关注老年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健康,让老年人的生活过得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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