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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蒙山县黄村司法所所长莫运福

日期:2014-04-11来源: 广西法治日报点击:

□平安广西网/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卢林峰 通讯员 吴晓花

莫运福(左一)在现场勘察。

3月27日上午9时,蒙山县黄村镇黄村街头二组。59岁的莫运福带着司法所工作人员在村中七拐八弯地穿行。当天,他们要去回访柳耀强一家。

因墓地问题,柳家曾与他人发生纠纷,还差点引发打架。经过莫运福艰辛调解,成功化解纷争。

当天的回访中,看到柳耀强一家和另一方当事人过上和和美美的生活,莫运福的脸上笑容绽放,一如室外灿烂的春花。

这一天,记者感受了这名“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司法为民的情怀,也用笔尖记下一名人民调解员的酸甜苦辣。

扎根基层爱岗敬业

2004年,49岁的莫运福调任蒙山县司法局黄村司法所所长,兼黄村镇调委会主任。

此前,莫运福还有过这样的职业经历:小学教师、村干部、镇林业助理、镇民政办主任。

长期的基层工作,让莫运福积累了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

凭着对司法行政和调解事业的热爱,对工作的执着追求,莫运福扎根基层,爱岗敬业。

黄村镇共有207个村屯,2万多人。每个村屯,都留下了莫运福的足迹。

“讲公道话,办公道事,很有说服力。”这是黄村镇黄村76岁老人黄元季对莫运福的评价。

2012年8月,邻居建猪舍时占用了部分过道,黄元季老人制止无效后,向村委反映。几番处理,仍无法解决。黄元季找到了司法所。

讲法律,谈邻里相处,找对方的女婿做工作。两个小时后,对方自觉拆除了围墙。

纠纷解决,黄元季老人感激万分。第二天,他从家里抓了一只鸭子,专门送到莫运福家。拒绝不下,莫云福只好答应把鸭子收下,但前提是黄元季老人必须答应收下100元钱。

在当地,老百姓常说,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问莫运福就知道。廉洁无私,刚直正派的莫运福,在老百姓心中就是“一杆秤”。

黄村镇道冲村冲尾组与村委会林场发生山林纠纷,争议面积700多亩,经济效益达63万元,莫运福深入调查取证,证实林场的权属属于道冲村冲尾组的。经莫运福调解,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对此,道冲村冲尾组组长和群众非常感激,要给莫运福5000元红包,被莫运福谢绝了。

“如果利用手中的权力去捞取个人利益的话,那就是违背了党员的宗旨,违背了自己的良心和职业道德,违反了法律,也有愧于党和人民。”莫运福对记者说。

在司法所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多年来,莫运福身患高血压、胆囊炎、风湿病,由于工作繁忙,没有时间做系统治疗,一直带病工作。

风里来、雨里去。爱岗敬业的莫运福在工作中不断创新,在创新中努力工作。

如何在第一时间掌握各方面的信息?莫运福组织全镇207个生产组组长当信息员,把纠纷和上访斗殴等信息处理在萌芽状态。

2013年,黄村村塘基组在李某组织下,凑钱准备组织人员上访。组长获悉后,第一时间报告信息。莫云福立即向镇领导汇报,镇组织司法所及时调查做工作,避免了一场群体上访事件发生。

事后,黄村镇党委书记说:“人人都像你这样做工作,我当书记就放心了。”

定纷止争排忧解难

基层工作36年,从事人民调解29年,一路走来,莫运福凭着对司法行政和调解事业的热爱,对工作的执着追求,用公平公正灵活机动处理问题的工作方法,化解了一桩桩矛盾。

在黄村镇采访,记者听到了一个个莫运福断案的神奇故事。

平原村两个村民小组因山林界线问题产生纠纷。双方当事人都拿出了证据,一致表明甲乙双方的山界以公鸡岭岐界。因公鸡岭连续有五条岭岐延伸下冲,甲方代表说,从甲方里边数入第五条岭叫公鸡岭岐,乙方代表说:从外边数入第五条岭岐叫公鸡岭。按里面定为公鸡岭的话乙方少500亩,按外面定为公鸡岭甲方少500亩。双方争议十分激烈。

勘察界限,走访村中老人。莫运福有了办法。叫来双方代表跟随他上山。

上山走了半天,莫运福终于发现了想见的东西,一坟山石碑写着“黄公葬于一九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子时公鸡岭咀之阳”。莫云福叫双方代表观看。结果,双方都不吭声了。莫运福当场宣布,5个岭岐中间的岭是公鸡岭,并拿手机拍了相片作证据,双方自愿和解协议上签字。

外地来黄村镇从事林地开发的肖老板,谈起莫运福,至今仍是心存感激。

2011年初,肖老板投资开发朋汉村六结冲社背组的公山种植速生桉,由于苗木及肥料的运输车要经过社背组一段群众自筹资金建设的村道及一座小桥。社背组集资建路的4户群众要求肖老板给他们补偿修路、建桥费,以及修路时占用的水田、水利、山地等各项费用共计7万多元,否则,就不准肖老板的车辆从那里经过。

眼看种植季节将过,肖老板心急如焚。

莫运福获悉后,当天便到六结冲社背组,分别找到当地的农户,对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同时走访了邻近的老党员、人大代表,听取他们的意见。在此基础上,莫运福组织该组所有要求补偿的农户和肖老板一起谈心。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由肖老板一次性补偿对方修路、建桥及补偿水田、水利、山地占用费13000多元。肖老板感慨万千:“两天时间就帮解决了问题,群众满意,我也满意!”

数字显示,仅2010年以来,莫运福共调处各类纠纷485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98.5%,防止上访事件25起,实现了无因民间调解纠纷不力引起的民转刑案件、无群众械斗事件、无上访事件、无自杀事件的“四无”工作目标。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

长期的调解工作,莫运福在化解一桩桩纠纷的实践过程中,摸索总结出“稳、早、勇、谋、情”五字调解法。

“稳”就是在调解时首先稳定双方当事人的情绪;“早”就是在调解纠纷前,“把调解方案做在前,把调处问题想在前,坚持预防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的原则;“勇”就是对各类纠纷的调解要有勇敢的精神,勇于面对群众,勇于调解,勇于担当;“谋”就是要树立为群众谋利益,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想为群众所想,做为群众所做,不论做什么工作,不论职位高低都要时时刻刻想到为群众谋利益,这样工作一定能够做好,做得出色。“情”就是对调处纠纷采取亲情解怒、亲友疏导,政策法律攻心。

在莫运福看来,调解纠纷也要与时俱进。针对一些特定的纠纷类型,要采取不同的调解方法。

2013年12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莫运福成为全国唯一荣获“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的基层司法所所长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受到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的亲切接见。

荣誉面前,莫运福以平静的心态来看待。他给自己写了一首诗作为座右铭:“山外青山楼外楼,英雄好汉争上游。争得上游莫骄傲,还有英雄在前头。”

59岁的莫运福到了即将退休的年龄。他告诉记者,除了继续做好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外,现在最想做的事情就是做好传帮带工作。

“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我要将解决矛盾纠纷的调解经验好好传授给年轻人。”莫运福说。

荣誉小档案

莫运福,2010年度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被自治区山林、水利、土地调处工作领导小组评为调处“三大纠纷”工作先进个人;2011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获评全区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2012年被评为“全区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被梧州市创先争优领导小组评为“十大先锋人物”;2013年12月13日被评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责任编辑:徐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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