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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处理林权争议经验获高度评价

日期:2014-06-20来源: 广西法治日报点击:

平安广西网/广西法治日报南宁讯(记者 罗妮 通讯员 胡学豪)广西处理林权争议经验获高度评价!这是近日国家林业局在南宁市举办的中南片区林权争议处理培训班传出的好消息。

近年来,广西各级林业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多措并举,全力调处化解林权争议矛盾,全区没有因林权争议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大规模集体赴邕进京上访,林权争议的调处及林权信访维稳形势总体可控。

领导高度重视,落实目标责任。近年来,广西不断加强林权争议调处工作,深入基层开展大调研活动,加大林权信访维稳督查,实行厅领导包片包案,带案下访,着力解决影响林区社会稳定的深层次问题。

积极排查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全区各级林业部门通过每月、每季度定时排查和敏感时期随时排查相结合、经常性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超前预防和主动化解相结合的“四结合”排查活动,不仅掌握了林权争议的状况和动态,而且对排查出来的林权争议,各司其职,及时调处,化解了一批林权争议积案、要案,有效维护了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创新工作机制,丰富调处措施。广西各地不断完善和创新林权争议调处工作机制。贵港市创建“维稳基石工程”机制,及时将林权争议化解在基层;来宾市通过“万名干部入村住户,万名群众进城住家”的“双万”活动和“同吃、同住、同劳动、同欢乐”的“四同”活动,把林权信访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柳州市、贺州市平桂管理区等地对林权争议调处成功的实行奖励制度,提高了林权争议调处效率;富川瑶族自治县创新感情联动、平安联防、矛盾联调“三联”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化解跨行政区域的林权纠纷矛盾。自治区林业厅通过开展“以案代训、以案促案”工作,集中力量对典型纠纷案例进行研讨并调解,建立山林纠纷调处专家库,实行异地交叉调解调处,避免地方保护主义和本位主义。

建立联调机制,搭建调处平台。桂林市在上世纪90年代,就与湖南省边界地区建立了联防联调机制,20多年来成功化解了109起省际林权争议案件。近年来,广西各级林业部门加强与粤、湘、黔等交界省份的沟通协作,建立了省际林权争议联防联调机制、调处工作责任机制、重大林权争议个案督办工作机制、基层调处网络机制等。2013年,首届粤桂省际边界林权争议调处联席会议在梧州市召开,为推进两省(区)省际林权争议的协调工作搭建了平台。

加强源头预防,减少纠纷案件。广西各级林业部门在调处林权争议工作中,注重源头上预防,加强经贸合作,努力预防和减少林权矛盾的发生,营造和谐的边界环境。其中,恭城瑶族自治县与湖南省的边界地区已连续23年未发生林权争议,呈现出“团结互助、相互体谅、和睦相处、经济繁荣”的景象。

下一步,自治区林业厅还将进一步及时有效协调处理好林权争议问题,切实维护好社会和谐稳定。

国家林业局在中南片区林权争议处理培训班上要求

进一步提高林权争议应急管理能力

平安广西网/广西法治日报南宁讯(通讯员黄苗)近日,由国家林业局林权争议处理办公室举办、为期3天的中南片区林权争议处理培训班在南宁市开班。国家林业局林业工作总站副总站长何美成、广西林业厅副厅长黄政康、国家林业局林业工作总站副处长张明辉出席开班仪式并分别作重要讲话。

培训班邀请了北京林业大学副院长林震、国家林业局资源司林权处赵倩倩、广西林业厅调研员黄现祥等分别授课。重点讲授林权争议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林权争议应急管理能力和林权管理等内容。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省(区)林权争议处理部门共选派60人参加培训。

为使培训班取得较好效果,国家林业局林业工作总站副总站长何美成一行先期对桂林、柳州、钦州、防城港、东兴、荔浦等市县,进行了林权争议发生与调处情况的考察调研。

 

[责任编辑:徐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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