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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县:加大力度扎实做好农村“三大纠纷”调处工作

日期:2014-09-30来源: 百色市委政法委点击:

本网田林讯 为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山林、水利权属“三大纠纷”调处工作,切实化解人民内部矛盾,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确保全县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田林县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根据自治区、市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11464”工作思路,扎实开展“三大纠纷”调处百日攻坚战,全面排查和依法调处“三大纠纷”,依托“农情乡解”工作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力争历年跨省、跨县(区)积案调结率达60%以上,年内新发案调结率达80%以上,确保不发生因“三大纠纷”问题而引发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围绕一个主题:围绕“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的主题开展工作。

致力一个促进:促进全县今年经济建设任务指标圆满完成。

突出调处四类案件:突出调处在敏感时期、影响城镇建设及重点项目建设的重大纠纷案件,突出调处已经激化或可能激化的恶性纠纷案件,突出调处“三跨”纠纷尤其是跨区、县的较大新老案件,突出调处集体农(林)场与周边群众的重大纠纷案件。

着力抓好六项工作的落实:一是着力抓好组织领导的落实;二是着力抓好调处职责的落实;三是着力抓好横向任务的落实;四是着力抓好执法程序的落实;五是着力抓好矛盾纠纷排查的落实;六是着力抓好防控预案的落实。

完成四个指标:一是力争全县“三大纠纷”调处率达100%;二是新案调结率达80%以上,积案调结率60%以上;三是“三跨”案件调结要有明显突破;四是不发生因“三大纠纷”问题而引发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群体性违法上访事件。

为做好调处工作,该县积极采取强有力措施:一是成立县“三大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调处工作的领导。各乡镇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调处工作扎实推进;二是确保经费到位。该县由县财政统一安排调处专项工作经费,做好经费和车辆维修保障,确保工作稳步推进;三是依法依规进行调处。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条例规定的程序开展纠纷调处工作,组织人员实地勘察,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争议双方群众满意;四是严格工作纪律。抽调参加调处工作的人员要按时参加,积极配合开展工作,严格考勤制度,严格工作纪律,杜绝利用工作便利对当事人“吃、拿、卡、要”;五是强化宣传力度。各乡镇各部门积极配合,加强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和谐调解的浓厚氛围,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着力化解纠纷,防止矛盾激化而引发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确保“三大纠纷”调处工作顺利进行,完成调处工作目标,促进社会和谐,推进经济稳步发展。 (田林县委政法委:陆致腾)

编辑:罗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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