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4-19来源: 广西法治日报点击: 次
阳春三月,绿城南宁处处春暖花开。正当国人沉浸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巨大鼓舞之中时,首府南宁的法治建设也绽开鲜艳的花朵:经过全国普法办的认真评选,南宁市荣获2010—2012年全国法治城市称号。
南宁,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举办地,一座正展开双臂向国际化都市迈进的城市,崇尚法治,并在法治利剑的有力护航下,正散发出南国朱槿花特有的芬芳与无穷魅力……
法治之风,吹进人民公仆之中
2012年11月29日下午,南宁市委市政府会议中心,一堂精彩的法制课正在此开讲。
“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意识和工作能力……”讲课的是广西大学法学教授孟勤国, 他就各级党政机关如何严格依法行政,如何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法治南宁建设过程中应注重的问题等方面内容,深入浅出地讲解。台下,认真听课的是来自南宁 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以及各部门干部职工,一共500多人。这堂别开生面的法制课,让“学生”们听得津津有味,受益匪浅。这是“法治南宁讲堂”的一个小缩 影。
类似这样的讲堂,2012年,南宁市先后举办436次,培训普法骨干500名,上千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上万名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参加了培训和考试,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能力明显增强。
在首府南宁,各级党委政府学法用法已形成一个制度。全市建立和完善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律培训、法制讲座、法律知识考 试考核及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市政府建立和落实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把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列入市委党校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六五”普法以来, 先后从中央和国家机关聘请高级别的立法专家和法学教授为全市领导干部举办法制讲座35期,从区内聘请专家、学者为全市普法骨干举办法律培训班121期。
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南宁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成为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多年来,南宁市领导班子没有重大违纪案件和渎职、贪污、受贿等刑事案件发生。
法治之声,回荡绿城城乡
2012年9月13日,南宁市金陵镇圩日。
前来赶圩的黄女士走进“普法大集”,气愤难耐地向一名普法工作者诉说:长期以来,她实在受不了老公的自私,一心想与他离婚。可她老公说,离婚可以,但要她净身出门。黄女士不服气,打算叫来亲戚抢东西……
普法人员耐心开导黄女士:夫妻财产法律保护,抢是不行的,蛮干不但拿不到属于自己的东西,还会犯法。要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要通过正当途径,实在不行,可以走法律途径。说完,工作人员将一本《婚姻法》小册子递给黄女士,还把求助电话留给她。
冷静下来的黄女士听了普法工作者的劝告,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自己的婚姻问题。
“多亏你们,要不我准干傻事了,谢谢你们!”黄女士感激地说。
当天,南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育兆带领南宁市司法局、南宁市律师协会、金陵镇司法所等单位30多名工作人员,来到金陵镇,开展深化“法 律六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百日法制宣传活动,现场给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律知识有奖问答。
就在当日,南宁市各县、区以各种形式启动“法律六进”百日法制宣传活动,浓烈法治氛围遍布绿城多个角落。
2010年来,南宁市把深化“法律六进”作为引导各类普法对象学法、用法、守法,推进法治城市建设的有效途径,组织各县区、依法治市成员单 位开展法制宣传咨询6873次,送法进乡村、进社区6750次;组织各成员单位自编免费发放法律知识读本206万本,组织专业和业余文艺团体演出1121 场次;开展“法制大篷车”南宁行活动63场次,在123个乡镇街道、1391个村民委员会、337个社区、1532所学校建立法律辅导站、法制学校、法律 图书角、法制宣传栏、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农民(居民)学法制度。各级工会、劳动、妇联、残联、共青团、司法行政等部门建立了企业职工“维权岗”,开展“法 律援助在行动”活动。南宁市司法局、南宁市律师协会成立企业法律服务团,开展“百名律师进百企”、“法律服务在行动”活动,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向深度和广度 发展。
如今,法治城市建设已经形成南宁市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公务员队伍学法规范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系统化,青少年学生学法多元化,农民工 学法特色化的格局。南宁市政府专门成立的“农民工办公室”,通过建立“五个纳入”、坚持“五个结合”、发挥“五个平台”作用,把农民和农民工法制教育与就 业培训不断推向深入。在对农民的培训中,全市投入农民法律与就业培训专项资金2324万元,先后举办农村两委干部和居委会主任法律培训班4261期,上法 制课7166次,有效保障农民学法和就业培训工作的开展。
司法公正,促进法治城市建设
公正司法,是广大群众维护自身权益、实现“中国梦”的司法保障。
近年来,南宁坚持把公正司法与发展经济、促进民生、维护稳定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营造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
全市各级人民法院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监督体系,把法治宣传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建立和落实案件流程监督、审限预警、案件跟踪督办、案件 质量评查机制,2010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59000多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同时,把案件审理与法制宣传和司法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化解一大 批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坚持依法查办职务犯罪,2010年至2012年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500多件700多人;强化侦 查、审判、诉讼监督;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依法立案监督500多件1000多人,追加批捕1100多人,追加起诉400多人;对量刑明显不当、有 罪判无罪等裁判,依法提出抗诉42件;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437件,提请或建议提请抗诉900件,提出抗诉134件,力求不枉不纵,确保司法公正。
“法治是一个城市走向现代文明的必然选择;法治环境是一个城市至关重要的竞争力,是引导和规范各类经济主体的行为,是协调各种利益关系最有 效的途径。”这是南宁市决策者们的共识。有了共识,南宁的法治城市创建活动正在新的起点上迈出新步伐,使这座绿城向“首善之区”越迈越近。
【责任编辑:徐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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