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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政法系统“三大行动”启动了

日期:2017-04-18来源: 百色市委政法委点击:

 4月17日,百色市召开全市政法系统开展“三大专项行动(活动)”动员会议。

百色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武红在动员会上提出,开展“三大专项行动(活动)”是政法系统贯彻落实自治党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实践,有利于把全市政法干警的意志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决策部署上来,是为本市争当营造“三大生态”排头兵、实现“两个建成”做出政法新贡献的重大举措。政法系统各级各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和行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实施,全面推进,确保“三大专项行动(活动)”实效。

周武红强调,要抓住关键,全力开展好“三大专项行动(活动)”。“三大专项行动(活动)”得到了市委彭晓春书记的高度肯定,方案随后市委办公室将印发市直各部门供学习借鉴,这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和鞭策。全市政法系统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抓住关键,全力推进,确保“三大专项行动(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一)建立五大机制,奋力护航脱贫攻坚。“履行政法使命 护航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就是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涉农犯罪及依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保障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和资金安全,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为全面实现我市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目标提供坚强有利的保障。政法系统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以建立五大机制为抓手,全面开展专项行动。一是建立扶贫开发社会治理机制。严厉打击惩治毒品犯罪,严防毒品在农村蔓延;严厉查处赌博陋习,净化社会风气,防止因毒致贫、因赌致贫、因毒返贫、因赌返贫。加强社会治安乱点的整治,铲除影响恶劣的村霸、恶霸、宗族恶势力,切实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大力开展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建立健全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机制。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对种植、养殖专业户等重点农户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严防侵财案件发生。二是建立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机制。妥善处理化解扶贫开发工作中因项目建设、创业就业、征地拆迁、利益冲突等引起的纠纷和问题。对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要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和避免矛盾纠纷。依法及时稳妥处置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为脱贫攻坚工作营造稳定和谐环境。加大农村地区反邪教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识邪、防邪、拒邪能力,最大限度铲除邪教滋生土壤。三是建立法律服务帮扶机制。贴近实际抓好法治宣传教育,不让群众因为法盲违法犯罪致贫返贫。要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深入排查化解民间矛盾纠纷,应援尽援抓好法律援助,高质高效提供公证服务,加强特殊人群的安置帮教工作。四是建立涉贫案件打击救助机制。依法惩治扶贫攻坚工作的各类犯罪,严厉打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重点查办涉及农村城镇拆迁建设、公路交通、饮水工程、征地拆迁补偿、惠农补贴、扶贫专项、医保、低保等扶贫优惠政策资金分配管理过程中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贪污受贿、截留挪用、失职渎职、挥霍浪费等行为。要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机制,防止案件当事人家庭因案致贫,让生活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五是建立结对帮扶长效机制。政法系统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定点帮扶工作,深入开展结对帮扶,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完善六大措施,全力整治投资环境。全市政法系统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开展投资环境综合整治年活动的目标任务,牢固树立“服务发展是第一要务”和“法治环境是最好的软环境、是核心竞争力”的思想观念,以“排干扰、解纠纷、化风险、保平安”为着力点,全力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切实做到“经济发展到哪里政法工作就服务到哪里,项目建设到哪里政法工作就推进到哪里”,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更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更加廉洁高效的服务环境为出发点,创优政法工作,依法保障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健康发展、顺利建设。一是建立健全严打整治长效机制。各政法机关要不断强化打防管控措施,严厉打击干扰企业经营行为,加强企业周边治安整治,帮助指导企业内部安全保卫,打击和严防各类违法犯罪,为企业发展、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二是加大矛盾纠纷防控调处力度。各政法机关要全面推行矛盾纠纷精准排查精细化解“四个三”工作法,深入企业、对接项目,全面掌握涉及项目建设矛盾纠纷的情况,准确把握苗头性、预警性信息,及时认真研究化解。三是依法保障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各政法机关要牢固树立投资为先、创业为先、服务为先的理念,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严格按照职责和管辖范围执法,开辟涉企(项目)绿色通道,严肃查办涉企职务犯罪案件。建立完善重大项目跟踪预防制度和涉企重大案件风险评估制度,依法坚决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主动自觉地为投资创业架桥铺路、排忧解难、保驾护航。四是加强法律服务和法治教育。各政法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切实加大法律服务和法治教育力度,为重点项目、企业献计献策、排忧解难,最大限度地防范项目建设中的法律风险,提升企业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五是进一步规范司法执法工作纪律。政法机关在办理涉及企业的有关案件时,要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在严格遵守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四个一律”的基础上,公安机关要严格执行“四个严禁”, 做到“四个不准”; 检察机关必须做到“六个严禁”;审判机关必须坚持“四个不得”;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查处法律服务人员在职业过程中的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净化法律服务市场,整肃法律服务秩序。要依法及时受理企业的控告、举报、起诉、申诉。要坚决查处政法干警妨碍经济发展的行为。六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企业机制。实行“政法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政法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加强对我市企业尤其是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联系,深入企业了解掌握情况,及时帮助解决问题。

(三)强化明查暗访,进一步转变纪律作风。各级政法机关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把握和运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 认真组织开展纪律作风巡查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解决政法队伍中的纪律作风问题,切实改进纪律作风,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队伍。一是深入查找问题。各级政法机关要将纪律作风巡查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明查暗访,深入各单位巡查,重点排查党的十八大以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切实查找队伍存在的纪律作风问题。二是组织积极整改。各级政法部门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逐项明确主体责任、整改措施和进度安排表,整改工作实行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销号管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整改工作到位。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各级政法机关要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反映突出、顶风违纪、性质恶劣的问题,重点查办、限期办结,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市委政法委将通过公开通报等形式,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典型案例。各政法部门还要深入推进建立健全科学的、有效的纪律作风工作机制,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压缩引发纪律作风问题的空间,确保纪律作风得到进一步改善,行政效能高效运转。

周武红还强调,要加强领导,确保“三大专项行动(活动)”得实效。“三大专项行动(活动)”是一项惠及民生、环环相扣的工作。政法系统各级各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和行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实施,全面推进,确保“三大专项行动(活动)”实效。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市委政法委已成立“三大专项行动(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工作协调推进和组织实施。各系统、各县(市区)也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相应制定各自的工作方案,确保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要凝聚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要主动开展协调工作,主动落实任务,确保“三大专项行动(活动)”顺利有效推进。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报纸、网络、微信等宣传媒体和各类宣传阵地,通过灵活多样形式,大力宣传报道“三大专项行动(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工作成果和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全力营造强大声势。要曝光反面典型,加强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反面宣传教育的特殊作用。

(三)强化督查,确保实效。要组织力量,加强对“三大专项行动(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落实工作不力的及时通报批评、问责追责。要认真做好考核验收、总结评价等工作。

周武红最后指出,开展“三大专项行动(活动)”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全市政法系统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化整治,创新突破,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我市争当营造全区“三大生态”排头兵、与全国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韦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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