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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铁检察机关体制改革移交属地管理一周年纪实

日期:2013-07-05来源: 广西法治日报点击:

 

特约记者 贺祥成 王兴亮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智友(前中),副检察长卫福喜(右一)到宁铁检察机关调研,对宁铁检察机关属地管理一年来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宁铁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阳寿嵩(前左一)在介绍情况。通讯员 张宁 摄

 

 

 

宁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关口前移,开展“检企共建”,干警深入铁路建设工地调研,宣传法律法规。通讯员 张宁 摄

 

截至2012年6月底,根据中央有关工作部署,全国17个铁路运输检察分院、59个基层铁路运输检察院全部移交给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检 察院,南宁铁路检察机关也融入全国铁检改革移交的大潮。2012年6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邓海华与南宁铁路局局长张千里代表移交双 方签定了移交协议。由此,广西境内铁路检察院机构、人员、财产等一次性整体移交地方实行属地管理,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直管。

铁检机构改革实行属地管理,管理模式变了,但队伍建设不松劲,办案任务不改变。”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阳寿嵩介绍说,我 们实现了过渡期“队伍不松、秩序不乱、工作不断、业绩不差”的总要求,分院及下辖的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分别荣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第五届“全国检察机关基 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和“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这是宁铁检察分院在17个全国铁路检察分院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基层院建设获殊荣

抓重点、突亮点”,是宁铁检察分院党组属地管理后抓好基层院建设的主要做法。

——抓重点,做到“三坚持”。该分院党组坚持以基层院“四化”建设为主线的总体部署不动摇,拟定基层院建设工作的方向、重点和保障措施;坚 持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基础环节,积极推动基层院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和“保持党的纯洁性”等专题教育实践活动,激发干警牢固树立“六 观”、“六个有机统一”和“四个必须”的检察工作发展理念,增强“三个至上”、“四个在心中”,确保宁铁检察机关移交过渡期间队伍不松、工作不断、秩序不 乱;坚持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先后组织所辖基层院人员参加上级院举办的“修改后的新刑诉法”等各类脱产培训班42期481人次;网络培训22期,参 加培训人数2080人次。在两级院组织并举办各类专项业务(网络)培训、岗位练兵培训22期,确保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年度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110学时,其 他检察人员不少于100学时,提升了干警的业务素质,确保了办案质量。

——突亮点,做到“两个确保”。首先抓好基层院反贪办案指导和协调力度,确保办案业绩不差。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铁路领域窝案中, 遇到阻力和人手上的困难,分院充分发挥指挥中心作用,及时协调并抽调人员集中参与该院办理此案。2012年,该院受理贪污受贿等案件8件10人,比上年度 分别上升33.3%和66.7%;立案6件8人,比上年度分别上升20%和60%;案件侦结并移送审查起诉8件10人,比上年度分别上升33.3%和 66.7%;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均作有罪判决。他们利用“清网追逃”专项工作的有利契机,将受贿16万余元在逃14年之久的嫌疑人刘孙源抓获归 案,2013年1月31日,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2个月。因该院办理贪污受贿等案件在全国铁路成绩显著,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第五届“全国先 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其次强化法律监督力度,确保监管场所保持全国检察机关先进。宁铁两级检察机关加大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力度,不断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加 强对违法监管活动的发现和纠正工作,尤其是为两基层院申请了专款59万余元,完成了驻所检察室与所辖看守所视频系统的联网建设,确保安全监管常态化、日常 化,取得良好效果。截至2013年6月25日,南宁监所检察实现对南铁看守所安全监管无责任事故2132天;柳州监所检察实现对柳铁看守所安全监管无责任 事故5956天,安全监管工作取得历史最好业绩,两个看守所均实现连续26年无超期羁押,受到高检院铁检厅通报表扬。柳州铁检院驻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连续 被高检院评为第二、三届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三定”方案逐步落实

三定”(定单位职责、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方案是铁检机构改革实施属地管理最关键环节。宁铁检察机关移交属地管理后,即指定专人负 责,积极配合上级院拟写《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并以自治区编委2012年11月27日下发批复给宁铁两级三院增加人员、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为契机,抓紧落实“三定”方案。

——进行公务员登记,完成身份转换工作。为尽快将原宁铁检察机关干警的身份由国企机关干部转为公务员,他们严格按照规定,确定登记对象,认 真填写公务员登记表,对两级三院管辖权限内每个干警的职务和级别下令确认。经过大量的认真细致工作,宁铁检察机关报送的干警公务员身份登记最终通过自治区 检察院的审核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审批。

——解决部分干警职级待遇和缺员问题,稳定铁检队伍。移交协议签订后,在自治区检察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关怀支持下,分院按干部管理权限启动 实施了部分空缺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和晋升工作,提拔了一批正、副科职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干部。目前,正实施招录16名公务员到两级检察机关,增添办案力 量。

近日,自治区检察院已下发了《南宁铁路运输检察机关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从制度上保证处级领导干部选任工作有序推进。

——稳妥做好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套改和移交工作。对2009年7月8日前已办理手续的离退休人员,宁铁检察分院按照上级的要求精心做好他们的工资套改及相关工作,反响良好。

检务保障有序推进

——“两房”建设正抓紧落实。作为全路17个铁检分院中唯一不在省城的南宁铁检分院,从柳州搬迁南宁后,面临第一难题是要解决机关办公楼的 建设。为此,分院主要领导积极主动多次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情况,反映问题,争取项目立项和土地划拨。在分院新建检察综合大楼的项目立项和选址问题等过程 中,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张少康、现任检察长崔智友等领导多次亲临现场办公,帮助协调相关部门,使新建检察综合大楼的规划设计和报建等工作有序推进。 目前,土地审批手续及选址工作已完成,大楼项目设计规划方案已获南宁市规划局审批。

南宁铁检院和柳州铁检院的用房总面积和业务用车,与国家规定的标准存在一定差距。为保证差额部分在移交时得到补足,分院原检察长杨军带队多 次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和反映情况,使两级铁检用房用车的资金在签字移交后,能够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由铁路部门拨款到位。两院新建综合业务大楼选址用地 等工作,正分别积极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力争尽早解决“两房”建设问题。

——办公办案经费均有保障。在铁检管理体制实施属地管理移交前,宁铁检察机关的检察办公经费、干警工资由南宁铁路局保障。移交属地管理后,在自治区检察院和自治区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宁铁检察机关办公办案和干警工资等经费能够与移交前对接,有较好保障。

办案力度不减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案件保持强劲势头。目前,南宁铁检机关辖内的铁路新建项目19个,总投资规模1900亿元,新建设规模达2100公 里。作为铁路专门法律监督机关的宁铁检察机关反贪干警始终坚持“扬起法律利剑,敢治腐败贪官,勇做经济发展护航人”的“铁剑”精神,突出查办重点,严肃查 处铁路运输、工程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等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保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强劲势头。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两级铁检院共立案9件 14人。他们成功查办最高检交办的某局副局长卫建峰(副厅级)受贿案,从中挖出了某公司副总经理陈月忠受贿案等系列案件。经侦结起诉,一审法院于2012 年12月18日判决认定卫建峰受贿179万余元,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法院于2012年7月4日判决认定陈月忠受贿28.5万元,判处其有期徒刑10 年。该案入选2012年度广西反贪“优质案件”。

两级检察机关还结合办案,对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先后与沿海建设指挥部等6个铁路建设单位开展 “检企共建”活动。至目前,两级三院12名正、副检察长和干警先后到“检企共建”单位开展法制教育讲座22场次,发放《预防商业贿赂犯罪宣传手册》、《案 例选编》等宣传资料12000余册(份),受教育干部职工达36000多人次。提出检察建议360多份,协助企业解决合同纠纷多起,为铁路单位28件总标 的金额2468万余元的涉讼案件提供法律服务,督促、支持企业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避免损失1454.5万元。

——打击刑事犯罪工作平稳开展。至今年5月,两级铁检院共受理逮捕案92件133人,经审查,逮捕81件117人;共受理公诉案件111件 179人,起诉104件169人。两级铁检院还积极参加铁路春运和“两会”期间的铁路运输维稳安保工作。通过履行铁检职能,有效维护了铁路运输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

 

 

【责任编辑:徐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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