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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机关首建“儿童家园”

日期:2013-09-29来源: 广西法治日报点击:

平安广西网/广西法治日报乐业讯(特约记者何重任)9月27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创建的示范性“儿童家园”在乐业县同乐镇丰洞村揭牌,这是我区第一家由政法单位创建的示范性“儿童家园”。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蒙永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何江等领导为“儿童家园”揭牌,并向“儿童家园”赠送一批图书和体育用品。

乐业县位于广西西北部,交通不便,信息落后,全县有未成年人3万余人,其中留守儿童近4000人。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尤其是为留守儿童提供物质帮助,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自治区检察院经过深入调研和实地考察,决定实施打造丰洞村“儿童家园”项目。

自治区检察院负责人介绍,创建“儿童家园”,将为学生及家庭成员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等一体化服务,检察机关还将建立青少年维权法律教育基地,选派德才兼备的检察官担任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或法律辅导员,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检察机关将依托“儿童家园”,积极探索并实施对困境儿童保护的司法干预项目:一是加强全县在校学生法制宣传教育。主要以模拟法庭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同时精选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编辑成册,发放到全县157所中小学校,以案析理,以案施教。二是加强全县教师师德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对全县1700多名教师开展“严守底线、重塑师德”的职业道德和执业品德教育,对全县157所学校校长、副校长、财物管理人员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确保国家相关扶助学生资金落到实处。三是开展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教育。对全县四年级以上中小学生开展性知识、防止性侵害方面的专题讲座;对学龄前儿童以及三年级以下小学生家长、留守儿童监护人开展性安全防范教育;对全县中小学生开展灾害逃生技能等教育,不断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四是开展对困难儿童的救助。对孤儿、犯罪嫌疑人或刑事被害人的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生活困难的儿童等进行司法救助和民政救助;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对被侵害女童的心理抚慰活动,帮助她们消除心理障碍。

 

[责任编辑:徐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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