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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荣获“全国法治县”纪事

日期:2013-05-17来源: 广西法治日报点击:

平安广西网/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何可寒

通讯员

罗永恒

吴小愿

 

 

 

 

自治区司法厅厅长赵波(右二)到罗城县司法局开展调研和检查工作。

 

 

 

 

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卢万兵(右一)在罗城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阳大卫(左一)的陪同下到罗城县司法局检查指导工作。

 

 

 

 

罗城县县委书记黄平权(右二)到司法局检查工作。

 

 

 

 

罗城县县长银邦克(中)接访群众。

 

 

 

 

罗城县司法局局长廖谨万(中)深入村民家中提供法律援助。

 

 

 

罗城县司法局副局长邓振斌(右一)到司法所调解纠纷。

 

 

 

 

罗城县司法局领导班子到监狱与服刑人员谈心。

 

 

 

 

 

20123月,河池市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会在罗城县召开。

 

 

罗城县是全国唯一的仫佬族自治县。这里山清水秀,典型的喀斯特岩溶地貌赋予罗城鬼斧神工般的自然景观;悠久的历史,彪悍激情的民族性格,成

就了仫佬民族融和其他民族特点的民风、民俗。法治中国为民主法治描绘了宏伟目标,成为实现民族复兴梦想的基础。如何加强和推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成为摆在罗

城县委、县政府和38万全县人民面前的重要问题。

 

 

服务是管理的前提,社会管理创新是手段,普法是基础。罗城县县委书记黄平权说,把基础打好,把群众的小事情办好,才能最大限度地聚拢民意、赢得民心,共同构筑民族复兴梦。法治罗城正在路上……

 

 

从历史印记中追寻罗城的法治历程

 

 

法治罗城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清朝康熙年间。有一个人,他是罗城法治的见证者,也是执行者之一。从那时候开始,罗城便找到了法治文字记载,也有了清正廉洁的楷模。他就是时任罗城知县——于成龙。

 

 

于成龙是山西太原人氏,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出仕,在20余年的宦海生涯中,以卓著的政绩和廉洁的一生,深得百姓爱戴和康熙帝赞誉,

天下廉吏第一蜚声朝野。而罗城县是于成龙迈开仕宦生涯的重要一站,怀着此行绝不以温饱为志,誓勿昧无理良心的抱负上任知县,采取治乱世,用重

的方法,首先在全城乡建立保甲,严惩缉获案犯,大张声势地严禁盗贼安定社会,恢复生产。

 

 

境内初安,他又约会乡民练兵,甘冒未奉邻而专征,功成也互不赦之条的后果,抱着为民而死甚于瘴疠而死的决心,准备讨伐经常扰害的柳城

西乡贼。在强大的声势下,西乡渠魁府首乞恩讲和,抢掳男女中只尽行退还。接着又在全县搞联防,从此,邻盗再不敢犯境。在消除内忧外患的同时,于

成龙十分注意招募流民以恢复生产,他常常深入田间访问农事,奖勤劝惰。农闲时带领百姓修民宅、建学校、筑城墙。对迁入新居的农家,还亲自为他们题写楹联,

以示鼓励。在深得民心之后,他又以刚柔并用的斗争策略,解决了数大姓负势不下的问题,使这些一向桀骜不驯的地方豪强皆奉法唯谨,三年之间,就使罗

城摆脱混乱,得到治理,出现了百姓安居乐业的新气象。

 

 

斗转星移,沧海桑田千百年。如今的罗城县志和一些文人志士有这样的提法:于成龙,从罗城出去的天下第一廉吏。秉承厚重的历史积淀,罗城县党委、政府及广大干部群众携手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推进依法治县。县长银邦克诠释了新时期法治罗城的内涵。

 

 

近年来,全县积极组织开展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领导干部下访活动和集中调处农村三大纠纷百日大会战,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排查调处各

类社会矛盾纠纷上千件,切实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进一步拓展提升网络问政机制,公开全县各级党政主要领导电子信箱,积极回应网民的诉求;社会管理机构和队

伍建设不断加强,政法机关工作成绩突出。县公安局在去年荣获全国化解纠纷先进集体的基础上,又荣获全国优秀公安局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称号;县人民检察院荣获首批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全区检察机关基层建设示范院荣誉称号;县人民法院也被评为全区公正廉洁先进法院全区

法院阳光司法示范单位,同时,司法行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普法工作也走在全区前列。今年,罗城县荣获全国法治县荣誉称号。

 

 

在普法进程中看罗城的民主法治

 

 

多年来,罗城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县委书记黄平权出席普法启动仪式并讲话。县里落实了每人0.4元的普法经费等等,就是最好的证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阳大卫说,罗城荣获全国法治县称号是厚积薄发。

 

 

县司法局以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为载体,积极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县、乡法制宣讲团上下联动,以法制教育讲座、发放法制宣传资

料、办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让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以供电公司、小长安镇立新村作为法律六进示范点,带动全县普法

工作的全面开展。今年又充分利用创新社会管理的1+2+n社会管理模式平台,即1名民警+2名干部(1名新农村指导员、1名乡镇包村干部)+n名网点

员(村干、屯干、农村六大员、护校员、护厂员、护矿员等),加大普法力度。

 

 

组织开展了政法宣传周活动,·妇女节开展妇女法制宣传活动,·青年节组织法律咨询志愿者参加学雷锋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各

司法所与派出所联合开展护校安园法制教育活动,12·4法制宣传日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都取得好的效果。特别是派出法制辅导员到各中小学校集中

开展送法进校活动,社会效果明显。司法局局长廖谨万说,全县开展了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奠定了法治罗城的坚实基础。2012年,全县共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129次,出动宣传车60辆次,印发宣传资料3.4万份,接受宣传教育的群众11万余人次。

 

 

健全工作机制,人民调解筑牢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之一。罗城县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加大对调解组织

的建设和指导力度,配齐配强专兼职调解员队伍。全县设立155个调解委员会,乡镇、村(居)调委会建制达100%,共有调解员829名,调委会人均数5

以上;成立交通事故调委会、医疗纠纷调委会等专门调委会。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员。

 

 

同时,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集中力量采取普遍排查、定期排查、重点排查、专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深入、细致

地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根据矛盾纠纷的不同类型、化解的难易程度、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及时进行调解,防止矛盾激化。

 

 

继续深入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并把此项活动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结合起来,与当前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

活动结合起来,有效推动全县调解工作的开展。2012年,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受理纠纷853件,调解853件,防止民转刑案件21起,防止群众上访780

次,制止群体性械斗13件次。

 

 

此外,基础设施建设也取得重大进展。县级司法行政业务用房项目建设规模为1500平方米,总投资31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

221万元、地方投资94万元。该项目于2011927日正式开工,通过强化监督,严格管理,在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基础上加快施工进度,使工程

建设顺利推进,201211月底已全面完工并交付使用,工程进度名列全市第一。

 

 

按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部署,罗城县司法局积极投入打造司法行政温馨之家,为民提供一站式服务平台,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公证服务、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等各项服务项目设置在全县11个乡镇的温馨之家,让群众得到快捷的一条龙服务。

 

 

执行力提升工程实施后,罗城县司法局切实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和各项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实行人脸识别考勤制度,教育干

部饯行六戒,做到六不,全面提升全局干部队伍的执行力。而新十年扶贫攻坚活动中,罗城县司法局主要抓好联系的乔善乡古金村的扶贫工作,多次组

织党员干部到所联系的村开展帮扶活动,局机关16名党员干部分别到所联系的30个贫困农户开展入户调查活动,了解联系户的基本情况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筹资6000多元统一购买化肥送到所联系的贫困农户手中,此外还赞助古金村5000元用于建设球场。

 

 

罗城司法行政工作得到了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2010年,小长安镇立新村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20123

31日,河池市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建设暨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会在罗城召开;小长安司法所被评为全区先进司法所,受自治区司法厅表彰;2012年全国

期间罗城司法局信访维稳工作表现突出,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单位”……

 

 

创新社会管理奠定法治罗城的未来

 

 

罗城县天河镇集城村长风屯与乔善乡乔本村单竹洞屯,长达80多年的矛盾纠纷解决,成为共建法治和谐新农村样板。这是党员干部无数次进村走访

普及法律、化解矛盾促和谐的结果,也是罗城县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一个典型。今年春节期间,两屯以篮球赛为媒,村民相聚共祝友谊天长地久,其乐融融。

 

 

——“七个一提高依法治村效果。多年来,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立新村坚持做到七个一,抓好村民的法制教育,使村民用法守法,

做守法公民,即建立一所农村法制教育学校,解决过去农民学法无固定场所的难题;每季度定期上好一堂法制课。邀请司法所、派出所干警及县法制讲师团分期分批

组织村干部、党团员、村民组长、中心户主及回乡社会青年进行定期的法制教育培训;建立一支法制宣讲队。由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干部和普法依法治村领导小组

成员组成法制宣讲队,到村头巷尾、田间地头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每户村民有一本《农村普法读本》。县司法局自编了一本通俗易懂连环画式的《农村普法读本》免

费分发给各农户,解决了村民学法、用法所需的教材;建好一个调解室,及时调处民间纠纷,化解矛盾,及时为农户化解在生产经营活动及生活中发生的各种矛盾和

纠纷;发挥一个法制宣传专栏的作用。利用每个自然屯的法制宣传专栏不定期的宣传日常生产生活中涉及到的有关法律、法规常识和政策,张贴从《广西法治日报》

等报刊中选择的一些典型案例;每年评选一批遵纪守法户,以此激发广大村民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形成屯看屯,户看户,依法维权走富路的良好社会风气。通过

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丰富了村民的文化娱乐生活,增长了村民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提高了依法治村的社会效果。

 

 

——规范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措施有新突破。社区矫正工作在矫正衔接、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扶措施、制度流程、档案管理等方面工作进一步规

范化,建立健全社区矫正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和相关部门之间衔接配合制度,全县77名社区矫正对象全部落实了矫正措施。

同时,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这一工作方针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切实做好安置帮教各项工作,取

得了明显成效,基本实现了安置帮教安其身,暖其心,用其长,育其人,正其本的回归目的。去年,全县刑满释放233人,解除劳教17人,安置帮教347

,重新犯罪率为零。

 

 

20123月初,罗城县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办公室在广西宜州监狱了解得知,小长安镇牛毕新维屯服刑人员吴某将于当月13日释放,该服刑人员

三无人员(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由于他多次犯罪服刑,与家人关系紧张,在服刑期间长期无亲人探视,与家人联系少,和社会脱节,因此思想

波动较大,一旦回归社会,有可能会重新犯罪,对社会的稳定影响极大。

 

 

县帮教办不嫌弃、不放弃、不抛弃,全力做好吴某的帮教工作。县司法局基层股、小长安司法所干警,以及牛毕村委干部亲自到宜州监狱将吴某接回

暂时安置到政府招待所。314日,小长安镇帮教办安排了由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及综治、司法、公安、民政、牛毕村委等有关人员一起到吴某的老家去考察建房

一事。之后,由民政办出资6000元为吴某建房,帮教办还发给救济经费和生活用品,并为吴某申请了低保。

 

 

在帮教人员的爱心、诚心、耐心感化下,吴某认识到靠自己去拼搏,重新做人的道理。324日,吴某把自己要外出打工的想法告诉司法所帮教人员,大伙又筹集800元现金交给吴某作为路费。

 

 

司法所干警就是我的家人。谢谢你们的关心,今后我一定要好好做人,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去回报社会,弥补自己曾犯下的过错……”帮教人员细致贴心的关怀让吴某敞开心扉,他眼含热泪说道。

 

 

罗城县司法局不仅在规范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突出,在服务发展大局,加强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方面也取得新成效。司法局副局长邓振斌向记

者介绍,司法局要求律师依法执业,顾全大局,通过正当的执业活动促进社会矛盾纠纷的解决;引导律师为政府的中心工作及重大工程建设开展专项法律服务,共同

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和服务经济发展。去年,律师为重大项目提供法律服务5起,参与刑事辩护及代理22起,参与民事诉讼代理67起,解答法律咨询460人次。

同时,加大法律援助制度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建设,充分发挥12348法律援助咨询服务热线的作用,努力满足广大弱势群体的法律需

求。特别是在法律援助审批时,尽量做到便民、及时,使贫困弱势群体能享受到同等的法律服务。2012年,该局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5起,服务贫弱群众

580人,法律援助工作荣获全市一等奖。

 

 

一直以来,罗城县就重视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坚持信访工作关口前移,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继续推行领

导挂牌督办和包案处理制度,下大气力解决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环境污染和企业改制、农村三大纠纷等方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实现了社会大和谐,促

进了经济大发展。

 

 

承上启下谱新篇。罗城县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全国两会精神,以全面实施河池市委五大工程和县委1661工作思路为主线,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为全县社会环境和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为民族复兴做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徐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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